《 第九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羅馬人書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
第十章 續前
1 | 兄弟乎,義塞人之得救,實為吾私心之所願望,而馨香禱祝者也。 |
2 | 吾知若輩非不渴慕天主,特慕之不得其道耳。 |
3 | 蓋既昧於天主之義,故惟求自立其義,而不服膺天主之義矣。 |
4 | 夫基督者,集律法之大成,而因信成義之道所由肇也。 |
5 | 昔摩西論緣法求義之道,曰:「遵此而行者得生。」【註一】 |
6 | 而因信成義之道則云:「毋私心妄想,誰能登天,以降基督於人間?【註二】 |
7 | 誰能入淵,以起基督於死中?」 |
8 | 然則如之何?曰:「聖道不遠,在爾口角,在爾心中。」此即指吾人所傳信德之道而言也。 |
9 | 申言之,爾第以爾之口,承認耶穌為主,且以爾之心,篤信天主曾起之於死者之中,則爾之得救必矣。 |
10 | 蓋心中信之,所以成義;口角傳之,所以蒙恩也。 |
11 | 故經云:「人能置信於此,决不失望。」【註三】 |
12 | 亦無間於猶大人與希臘人也。真主惟一,乃天下萬民之所共戴;凡有求之者,未有不被其豐恩厚澤者也。 |
13 | 故曰:「凡籲主名者,必蒙救恩。」【註四】 |
14 | 然而苟不信之,何由籲之;苟不聞之,何由信之;苟不傳之,何有聞之; |
15 | 苟非奉遣,誰得傳之。經云:「美哉傳報嘉訊者之足音也!」【註五】 |
16 | 惜非人人皆能信從福音耳。意灑雅已慨乎言之矣:「主乎,予之所傳,誰其信之?」【註六】 |
17 | 是故吾人之信德,起於所聞;所聞者何,即基督之福音是已。 |
18 | 然則若輩豈未之聞乎?固已聞之矣。詩云:「佳音傳大地,聖道遍八荒。」尚得謂之未聞乎?【註七】 |
19 | 然則義塞人果未悟耶?摩西書曰:「吾將子[1]異民,使爾激勵;子頑民,使爾發憤。」【註八】 |
20 | 意灑雅更坦率而言曰:「無心求我者,竟與我邂逅;無心訪我者,竟與我相晤。」【註九】 |
21 | 而於義塞人則曰:「我終日舉手以招斯民,而斯民頑強,不肯囘頭。」 |
附註
【註一】 | 見古經肋未紀第十八章第五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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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古經申命紀第三十章第十節至第十四節。 |
【註三】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八章第十六節。 |
【註四】 | 見先知約愛爾書第二章第三十二節。 |
【註五】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二章第七節。 |
【註六】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三章第一節。 |
【註七】 | 見聖詠第十九首第四節。 |
【註八】 | 見古經申命紀第三十二章第二十一節。 |
【註九】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六十五章第二節。 |
注釋
- ↑ 子ㄗˇ:照顧、撫愛。禮記.中庸:「子庶民,來百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