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希伯來人書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四章 聖子與安寧

1 是故吾人值茲「入吾安寧」之恩諾尚未失效之時,當恐懼修省,各自奮勉;幸毋因循自誤,以致坐失良機也。
2 蓋慈音之達於我輩,宛如昔日達於先人。顧先人聞之,而未獲其益者,以其未能用信德融洽其所聞之道,而身體之耳。
3 若夫我輩,則固已信之,終當有見納於安寧之一日。何則?天主之言曰:「我憤乃誓,不令入吾安寧。」實則天主之化工,自創世時固已完成矣。【註一】
4 經中論第七日有云:「天主工作既畢,於第七日乃享其安寧。」【註二】
5 而於此又云:「不令入吾安寧。」
6 可見後來者必有得入者焉。彼先聞慈音者之不得入,徒以執迷不悟故耳。
7 迨至大維之時,年代相隔雖久,天主又假大維之口,另定一日,則今日是已;正如前引之詩所云:
    「今日若聞慈音,
     慎毋鐵石乃心!」
8 約蘇厄果已予先人以安寧,則事後應無另定一日之必要矣。
9 故知必尚有安寧之日,留待天主之子民。
10 凡入天主之安寧者,則得脫於一切勞苦,而享無疆之休;適如天主於第七日之所為也。
11 故吾人當及時努力,俾得入此安寧;切勿稍存執拗之意,而蹈先人之覆轍也。
12 天主之道,活潑靈通,利於雙刃之劍,刺透魂魄,徹入骨髓,且能燭幽洞微,即心中一念之萌,一意之起,靡有不察。
13 凡屬受造之物,莫不在天主明鑒之下,腑肺盡露;吾人皆向渠負責,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
14 夫既有上徹諸天之天主聖子耶穌,作吾人之大司祭,豈可不堅守教義,始終不渝乎?
15 且吾人之所有,非一不能體恤吾人荏弱[1]之大司祭也。彼實身受百般磨練,一如吾人,第無罪耳。
16 是故吾人儘可拓開心胸,從容自在,趨近慈恩座前,俾蒙憐恤,而獲及時之恩佑也。


附註

【註一】 聖詠第九十五首第十一節。
【註二】 創世紀第二章第二節。


注釋

  1. ㄖㄣˇㄖㄨㄛˋ: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