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一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八章 論祭肉

1 至論祭肉如何,吾人皆曰斯易知耳。然知能長傲,惟愛德則能立己立人也。
2 人若自以為有知,是誠昧於求知之道;
3 惟愛天主者,斯受知於天主矣。
4 關於祭肉問題,吾人固知偶像皆屬子虛烏有;亦知天主之外更無真神。
5 世之所謂「天神」、「地祇」亦已多矣;
6 而在吾人,則惟有一「神」,即萬物所自,吾人所歸之聖父是已;惟有一,即萬物所藉以生,吾人所藉以歸之耶穌基督是已。
7 然非人人具此真知灼見;頗有數輩,至今尚以偶像有靈潛存於意識中,若知所食者為祭餘之物,則其脆弱之良心為所浼[1]矣。
8 夫食物之事,亦焉能令吾人見悅於天主乎?蓋不食不為損,食亦不為益也。
9 惟爾其慎之,莫使爾之自由,成為弱者躓蹶[2]之由。
10 人若見爾有知者宴於偶像廟中,則無知者亦將背其良心而食祭餘之物矣。
11 是則爾之有知,適足陷稚弱兄弟於淪亡;而基督固為之捨生矣。
12 然則得罪於兄弟,傷害其脆弱之良心,直獲罪於基督耳。
13 是故食物若為吾兄弟躓蹶之緣,吾寧永不食肉,而不敢為兄弟之厲階[3]也。


附註


注釋

  1. ㄇㄟˇ:玷汙。
  2. ㄓˋㄐㄩㄝˊ:絆倒跌跤。
  3. 厲階:致禍的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