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一 第十二章 |
第十三章 》 |
第十二章 眾流同源、百體一身
1 | 關於聖神之靈賦,吾亦不欲兄弟之懵然[1]無知也。 |
2 | 爾當猶憶昔為外教人時,如何溺於習俗,惑於無靈之偶像。 |
3 | 茲吾欲爾澈悟者,凡感於天主之神,而謂耶穌可詛者,未之有也;未感聖神,而稱耶穌為主者,亦未之有也。【註一】 |
4 | 故靈賦雖萬有不齊,而聖神則一; |
5 | 所司之事雖殊,而所事之主則同; |
6 | 功效雖變化無窮,而所以致之者,則為推動萬有之唯一天主也。 |
7 | 且聖神所授予各人之啟牖[2],莫非為眾人之益耳。 |
8 | 或感聖神而受妙諦,或感同一聖神而受智辯, |
9 | 或受篤信,或受療疾之能, |
10 | 或行靈蹟,或作預言,或識別神之真偽,或操方言,或譯方言; |
11 | 凡此皆同一聖神之妙工,隨意所悅,以施於人。 |
12 | 夫人之一身,具有四肢百體;肢體雖多,不外一身。基督亦然; |
13 | 故無論猶太人也、希臘人也、主也、奴也,皆洗於一神,融為一體,且共汲同一之活泉焉。 |
14 | 蓋身固非單獨肢體所成,乃多數肢體所成也。【註二】 |
15 | 足曰:「吾既非手,故不屬身,」其果不屬身耶? |
16 | 耳曰:「吾既非目,故不屬身,」其果不屬身耶? |
17 | 若全身皆目,將何以為聽乎?全身皆耳,將何以為嗅乎? |
18 | 今天主匠心獨運,置百體於一身,豈無意乎? |
19 | 如百體皆屬一官,則不成其為身矣。 |
20 | 然揆諸實際,肢體雖多,其身惟一。 |
21 | 因此,目不得謂手曰:「爾於我何有?」首亦不得謂足曰:「我無需於爾也。」 |
22 | 大抵身之百體中,尤以其較柔者為切要, |
23 | 人視為體之賤者,則愈益貴之;俗者,則愈益飾之使雅; |
24 | 蓋雅者無庸飾也,此實天主調和全身,以有餘補不足; |
25 | 庶幾一身之中,不生嫌隙,四肢百體咸能休戚相關,互相愛護耳。 |
26 | 一體痛,百體同苦;一體榮,百體同樂。 |
27 | 今吾人全體,乃基督之身也;各別言之,則皆此身之肢體也。 |
28 | 天主在教會內所建立者,一為宗徒、二為先知、三為教師、次則聖蹟、異能、醫道、賑濟、管理、及各種方言; |
29 | 豈能皆為宗徒、皆為先知、皆為教師、皆施聖蹟、 |
30 | 皆行醫道、皆操方言、皆作繙譯者哉? |
31 | 爾等自應志於較大之靈賦;惟吾欲示爾以盡善盡美之道焉。 |
附註
【註一】 | 見致羅馬人書第十章第九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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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致羅馬人書第十二章第四節至第八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