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十八章 勸人恆禱、富人獲救之難、預言受難

1 耶穌復設一喻,勸人恆禱,無餒於心,
2 曰:「昔有邑宰[1],不敬天主,無恤於人。
3 邑中有一嫠婦[2]含寃,頻來訴,請為昭雪。
4 邑宰置不理,既而自思曰:『吾雖不畏天命,不恤人言,
5 奈此婦糾纏不休,姑為伸雪,用杜煩瀆[3]。』」
6 又曰:「爾其識之!夫彼不義之宰,尚如是言,
7 況在天主,焉能不聽其選民之日夜呼籲,而為之昭雪乎?又焉能漠視其困苦,而久置不理乎?
8 予實語爾,天主必迅予昭雪矣。雖然,人子重臨之日,猶能見篤信之德,存於人世否乎?」
9 有人自矜其義,目無他人,耶穌設喻以警之曰:
10 「曩有二人,偕登聖殿祈禱;一為法利塞人,一為稅吏。
11 法利塞昂立默念,曰:『謝[4]我異若眾!眾或貪汚,或犯義,或奸淫,謝俾我異斯稅吏!
12 我每週守齋二次,所得什一以獻。』
13 稅吏遙立,弗敢仰視,惟拊膺曰:『求憐我罪人!』
14 予實語爾,斯人成義而歸,遠勝於法利塞人矣。蓋自高者必見抑,自卑者必見升也。」
15 人有攜嬰兒而至者,求耶穌撫之,弟子見而斥焉。
16 耶穌招之曰:「容嬰兒近予,莫之阻也!蓋天主之國,惟若輩是屬耳。
17 予實語爾,人若不以赤子之心,領受天主之國,無得入者。」
18 某顯者問曰:「善夫子,吾當何修,得享永生?」
19 耶穌曰:「胡稱予善?天主外無善者。
20 誡律云:毋殺人,毋邪淫,毋盜竊,毋妄證,敬事父母,想爾知之。」
21 其人對曰:「凡此皆自幼遵行。」
22 耶穌聞其言,而謂之曰:「尚缺一事,當盡鬻[5]所有,施諸貧人,用積寶於天,然後來從予遊。」
23 其人聞言,不勝戚戚,固擁有巨貲者也。
24 耶穌見其狀,而告眾曰:「難矣哉!富人之進天主國也。
25 駝經針孔較是猶易。」
26 聞者應曰:「然則誰能蒙救乎?」
27 耶穌曰:「在人固有所不能,在天主則無所不能也。」
28 伯鐸祿曰:「吾儕不已盡棄所有,以從子乎?」
29 耶穌曰:「予實語爾,人為天主之國,而棄其第宅、父母、兄弟、妻子,
30 而今世不獲倍蓰[6],來世不得永生者,未之有也。」
31 耶穌集十二門徒,而告之曰:「爾其識之!吾儕上耶路撒冷,凡先知所紀當臨於人子之事,悉將見驗。【註一】
32 渠將被付於外邦人,受垢被辱,
33 受唾被撻[7],乃至受死,惟第三日復活。」
34 門徒弗悟,蓋當時厥心,猶有所蒙,故但[8]聞其言,而不識其蘊也。
35 行經日里閣,有瞽者坐道旁乞食,
36 聞從者諠譁,問何故。
37 人告以納匝勒耶穌過境,
38 乃大號曰:「大維耶穌,其垂憐焉!」
39 前行者,斥勿喧。渠愈益大聲疾呼曰:「大維子,其垂憐焉!」
40 主止,命引至,
41 問何求。曰:「求賜明!」
42 曰:「明矣!爾信全爾。」
43 應命立明,遂從之而歸榮天主,眾覩靈蹟,亦同聲丕[9]揚。


附註

【註一】 「凡先知所紀當臨人子之事、悉將見驗。」古經預言救世主被難之情景者、有聖詠第二十二首、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章第六節、第五十二章第一節;先知達尼額爾書第九章第二十六節、先知匝加里亞書第十一章第十二節、第十二章第十節。


注釋

  1. 邑宰:舊時對縣令的尊稱。
  2. ㄌㄧˊ:寡婦。嫠婦:寡婦。
  3. 用杜煩瀆:以杜絕其貪求的困擾。
  4. ㄅㄧˋ:使。
  5. ㄩˋ:賣。
  6. ㄒㄧˇ:五倍。倍蓰,形容很多。
  7. ㄊㄚˋ:鞭打。
  8. 但:僅、只。
  9. ㄆㄧ: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