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章 |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 第十六章 |
第十七章 》 |
第十六章 掌家之喻、貧富之報
1 | 耶穌又誨其徒曰:「昔有為富翁掌家者,人以其浪費財物,告其主, |
2 | 主召之曰:『聞人言爾,何竟至此?茲後解雇,其速交代,毋掌吾家。』 |
3 | 掌家自思曰:『主免吾職,將如之何?耕既無力,丐又無顏。 |
4 | 予茲知所為矣。必使罷業後,有人迎我入其家,方為得計。』 |
5 | 爰召各債戶,問先至者曰:『汝負吾主幾何?』 |
6 | 對曰:『油百簍。』曰:『請收囘尊券,速坐,改書五十。』 |
7 | 又問其次曰:『汝負幾何?』曰:『麥百斛。』曰:『請收囘尊券,改書八十。』 |
8 | 掌家固不義,然其深思遠慮,即其主人,亦不能不為之歎佩。蓋世俗子之所以謀身者,有敏於光明子之所以謀道者焉。 |
9 | 故予勸爾,亟[1]以虛夸之財富,廣結良友,則爾謝世之時,【註一】必有迎爾入於永宅者矣。 |
10 | 夫人忠於小事,亦必忠於大事;不義於小事,亦必不義於大事。 |
11 | 爾若處理虛夸之財富,猶不能盡忠,誰復託爾以真富耶? |
12 | 處理他人之事,猶不克盡職,誰復授爾以切身之事耶? |
13 | 一僕不能事二主,非惡此而愛彼,即厚此而薄彼,天主與財富,固不能兼事也。」 |
14 | 貪婪成性之法利塞人,一聞此語,即嗤笑之, |
15 | 耶穌曰:「爾曹希俗取容[2],矯義[3]人前,而天主固洞悉爾心。應知人之所貴,正天主之所賤也。 |
16 | 律法與先知至如望而集其成,自如望而後,天主之國已宣揚於世。惟勉強力行者,始克進焉。 |
17 | 雖然,律法一成不變,天地可逝,律中無一點一畫可廢也。 |
18 | 凡出妻而另娶者,姦也。娶人所出之妻者,亦姦也。 |
19 | 昔有一富翁,衣紫披紗,日事飲食宴樂; |
20 | 一丐名辣柴魯,瘡痍徧體,臥其門外, |
21 | 欲食富翁几下餘屑,而不可得,更有犬來舐瘡。 |
22 | 無何,丐死,天神送諸亞伯漢懷中。富翁亦死,葬後慘受地獄之苦, |
23 | 偶舉目遙見亞伯漢,與其懷中之辣柴魯, |
24 | 乃竭聲而呼曰:『大父亞伯漢,其垂憐焉!予處燄中,苦不堪言,請發辣柴魯沾水指尖,以涼吾舌。』 |
25 | 亞伯漢曰:『兒乎,當憶汝生前如何享樂,辣柴魯如何受苦,今則彼見慰,而汝受罪矣。 |
26 | 況爾我之間,實隔巨淵,欲往不得,欲來無從。』 |
27 | 曰:『大父,既如此,請發辣柴魯至吾父家中, |
28 | 以其所見,為我五昆弟證之,庶勿來此苦痛之所。』 |
29 | 亞伯漢曰:『若輩自有摩西及先知,可資遵循。』 |
30 | 曰:『大父亞伯漢乎!斯未必可也。若有人自死者中起而往告之,則若輩必幡然悔悟矣。』 |
31 | 亞伯漢曰:『不聽摩西與先知,縱死者復活亦不可勸化矣。』」 |
附註
【註一】 | 「則爾謝世之時。」呂譯新約為「到了牠用盡的時候。」法文 Botte 譯本、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Clarandon Bible, Spencer 譯本、俱如呂譯、然通俗拉丁譯本及 Martini, Crampon, Parsh 等譯本、則如此譯文、作「則爾謝世之時。」 耶穌此喻、其意在勸人施財好義、以有害之財、取無窮之天福。喻中謂掌家者、善自為謀、非以其所為為善;其善自為謀之心、可足法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