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二十五章 |
第二十六章 》 |
第二十五章 童女喻、託金喻、末日審判
1 | 「是時,天國將如童女十人,各持一燈,出迎新壻。【註一】 |
2 | 其中愚者五人,智者亦五人。 |
3 | 愚者持燈,而無餘油; |
4 | 智者攜燈,而又貯油於壺。 |
5 | 新壻稽遲,皆假寐而寢。 |
6 | 子夜忽有聲呼曰:『新壻來矣!其出迎之。』 |
7 | 眾女乃起而整燈。 |
8 | 愚者謂智者曰:『請予我以油,吾燈垂滅。』 |
9 | 智者對曰:『共用恐將不給,盍就市購之。』 |
10 | 方往沽,而新壻至矣。有備者偕入,同赴婚筵,戶遂扃[1]。 |
11 | 愚者後至,叩曰:「主乎,主乎,乞為啟戶!」 |
12 | 主應曰:『吾實語爾,予不爾識也。』 |
13 | 是故爾等當小心翼翼,朝乾夕惕;其日與時,非爾所知也。 |
14 | 昔有人焉,將遠行,召其諸僕,託以家貲, |
15 | 有授金五千者,有二千者,有一千者。亦各因其才耳。託付既畢,遂登程。 |
16 | 其受五千者,出而貿易,獲利五千; |
17 | 受二千者,亦獲利二千; |
18 | 受一千者,則出而掘窟於地,以埋其金。 |
19 | 久之,主人返,與僕清計。 |
20 | 受五千者,攜同贏餘[2]五千以至,而白主曰:『吾主,昔以五千金見託予,茲又獲五千。』 |
21 | 主曰:『俞[3],忠信之僕也;爾既忠於小事,將託爾以大事。其進而享乃主之樂。』 |
22 | 受二千者亦謂曰:『吾主以二千金見託,予茲又獲二千。』 |
23 | 主曰:『俞,忠信之僕也;爾既忠於小事,將託爾以大事。其進而享乃主之樂。』 |
24 | 受一千者繼至,曰:『素知吾主刻薄寡恩,不播而穫,不散而歛; |
25 | 吾懼焉,因埋金於地;茲以原物奉璧。』 |
26 | 其主應曰:『嗟爾惡而且惰之僕!爾既知予不播而穫, |
27 | 不散而歛, |
28 | 胡不以我之財,存諸錢賈,使予歸時亦得兼收本利乎!』 |
29 | 亟奪其金,以授得有萬金之僕。蓋有者益之,使沛然有餘,而無者並其所有而奪之。【註二】 |
30 | 其將斯無益之僕,投諸無明絕域,將有哀哭切齒者焉。 |
31 | 當人子偕諸天神,威靈顯赫,駕雲而降也,將坐於尊位, |
32 | 集萬民其前,而予甄別,猶如牧者之間綿羊與山羊, |
33 | 綿羊置右,山羊置左。 |
34 | 至是王將謂右者曰:『爾等見寵於吾父者,自創世以來為爾所備之國,胥來承嗣。 |
35 | 蓋曩者我饑,爾則食之;我渴,爾則飲之;我作客,爾則納之; |
36 | 我裸,爾則衣之;我疾,爾則視之;我在獄,爾則來探之也。』 |
37 | 善者將曰:『主乎,吾何曾見爾飢而食之,渴而飲之? |
38 | 又何曾見爾作客而納之,裸而衣之? |
39 | 更何曾見爾有疾、在獄、而探視之耶?』 |
40 | 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41 | 王又將謂左者曰:『被詛者流,其離我!當投諸不熄之烈火,盖此原為魔鬼及其眾徒而備也。 |
42 | 蓋曩者我飢,而爾不予以食;我渴,而爾不予以飲; |
43 | 我作客,而爾不予以接納;我裸,而爾不予以衣;有疾、在獄,而爾不予以探視也。』 |
44 | 彼將對曰:『主乎,我何曾見爾飢渴、作客、無衣、患病、在獄,而竟不予以侍奉乎?』 |
45 | 王將答曰:『吾實語爾,爾未施之於至微者,即未施之於吾身耳。』 |
46 | 遂羣就天戮,而善者則享永生。」 |
附註
【註一】 | 「各持一燈、出迎新壻。」獻縣新經全集譯為「拿着他們的燈、出去迎新郎新娘。」此蓋從通俗拉丁譯本也。新代註疏家、俱以「新娘」兩字、為後代抄手所誤加。希臘文古抄本則無之。照猶太習俗之婚禮、夜昏、新壻至婦家親迎。新婦之女戚執燈送婚、同往壻家、共赴婚筵、各種譯本、如 Spencer, Botte, Revised Version, Westminster Version 俱無「新婦」兩字。 |
【註二】 | 「蓋有者益之、使沛然有餘;而無者並其所有而奪之。」人受天主之聖寵、苟能以聖寵而行善、每一善舉使聖寵增益。是有者將增益之使沛然有餘;苟不以聖寵而行善、則獲罪矣。獲罪則并其所有之聖寵俱失之。是蓋無者、並其有者而奪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