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亞基帕王聽保祿自述
1 | 亞基帕語保祿曰:「准汝自辯」,保祿乃舉手而辯曰: |
2 | 「亞基帕王乎!於猶太人控予諸端,今日得於汝前聲辯,實屬萬幸; |
3 | 以汝素諳猶太習俗,及其爭執之點,故乞耐煩垂聽。 |
4 | 予自幼與國人相處,又曾寓耶路撒冷,其平生為人如何,猶太人率皆知之。 |
5 | 彼倘肯作證,必知予自幼遵奉吾教中最嚴格之一宗,固法利塞也。 |
6 | 今予立此而受審者,正以期望天主所許於吾祖之諾言。 |
7 | 此諾言亦即吾族十二支派晝夜事主,切望獲得者也。王乎!予茲為猶大人所控者,為此希望而已。 |
8 | 夫天主令死者復活,爾等奚以為不可信耶? |
9 | 予初亦以納匝勒人耶穌之名,應多方加以抨擊; |
10 | 此即予在耶路撒冷時之所行也。嘗受權於司祭長,逮捕聖徒多人下獄,其定讞處死,予亦與焉; |
11 | 且屢於會堂中加以楚撻[1],意欲迫其發褻瀆之語;恨之既甚,逐之外邑。 |
12 | 其時,予承司祭長委權受命,往大馬士革。 |
13 | 王乎!予在途中,時方亭午[2],忽睹天放異光,輝耀逾日,環燭予及同行者, |
14 | 吾儕咸仆於地,予聞有聲以希伯來語向予言曰:『掃羅!掃羅!迫吾何甚!以足蹴刺[3],不其難乎?』 |
15 | 予曰:『主!爾為誰?』主曰:『予即汝所迫辱之耶穌也, |
16 | 汝且起立,予顯汝前,將有所命,立為執事,以汝所見及予隨時所示者,悉為證之。 |
17 | 予之拔汝於眾民萬邦者, |
18 | 欲汝啟眾民萬邦之目,使自黑暗轉向光明,脫沙殫之掌握,而歸依天主,俾以信予之故,而獲罪赦,與一切因信成聖者同嗣洪基。』 |
19 | 亞基帕王乎!予於天示靈驗,不敢不敬;乃毅然以傳道為己任, |
20 | 先於大馬士革,繼於耶路撒冷及猶太全境,爰及異邦,勸人幡然悔改,歸向天主,且實踐聖道,以稱悔改之心。 |
21 | 以是猶太人執予於殿中,欲加害焉! |
22 | 然予托天主佑,至今猶屹立無恙,向天下生靈,無分貴賤大小,而作證焉。所陳者莫非古先知與摩西預言必成之事, |
23 | 即基督必遇害,且自死中復活。而真光之布於兆民萬邦,實以基督為始。」 |
24 | 保祿聲辯至此,非斯都大聲曰:「保祿,汝狂矣!讀書太多,轉使汝狂!」 |
25 | 保祿曰:「尊臺非斯都,予實不狂,予所言者,真實無妄; |
26 | 以王乃識者,故敢暢言不諱;予深信此事悉在吾王洞鑒之中也。且其事之成,非在窮鄉僻壤。 |
27 | 亞基帕王,汝信先知乎?予固知汝信之也。」 |
28 | 亞基帕語保祿曰:「吾之不被汝勸化,而為基督之徒也幾希?」 |
29 | 保祿曰:「幾希幾多,無關宏旨!予向天主馨香禱祝者,不惟使王,即今日所有聽眾亦咸能如予,第不欲如予之鎯鐺被身耳!」 |
30 | 於是王與總督百尼基及在座者悉起, |
31 | 退而共議,僉曰:「是人實無應死或被囚之罪。」 |
32 | 亞基帕又語非斯都曰:「苟是人未上訴於凱撒,本可開釋矣。」 |
第二十七章 保祿赴羅馬途遇颶風
1 | 眾議既定,命吾儕乘舟赴義大利,乃將保祿及其他囚犯交付御營巴總儒流, |
2 | 有亞大米田之舟,將開往亞細亞沿海各埠,吾儕即登舟啟椗。與吾儕同往者有馬其頓之德颯洛尼人亞里達古。 |
3 | 次日,抵西峒;儒流優遇保祿,許其訪友,以受照拂。 |
4 | 舟復起椗,以風逆,故傍居比路之背風岸而行。 |
5 | 既越基利家與旁非利亞前洋面,即至呂家之每拉; |
6 | 巴總探悉,有亞力山大舟將往義大利,即命吾儕登彼舟。 |
7 | 舟行甚緩,駛多日,僅至革尼土之對面;又為風所阻,傍革哩底背風岸,經撒摩尼對面。 |
8 | 吾儕沿岸行抵一港,名曰佳澳;距是處不遠,即為拉西亞城。 |
9 | 費時既多,已越大齋節,行舟殊險。保祿因警眾曰: |
10 | 「諸君,予觀此次航行,不惟船貨俱損,即吾儕之生命亦恐難保。」 |
11 | 但巴總信舟長與舟主,不從保祿之言, |
12 | 且以此港不適渡冬,舟中人亦太半力主離此,冀至鳳凰港過臘[4]。鳳凰港乃革哩底之海口,面西北及西南。 |
13 | 是時,南風微起,彼等以為計出萬全,遂舉錨,傍革哩底而駛。 |
14 | 未幾,颶風自島上撲來,是風名曰「友拉革羅」,譯言東北風; |
15 | 其舟為風控制,不能頂風而行,吾儕遂任風漂流, |
16 | 傍小島背風岸而駛,是島名曰高大。吾儕盡力操縱,僅將小艇曳進; |
17 | 既曳小艇上,即以大索護舟底;又恐於賽耳底沙灘擱淺,乃降帆,任舟飄蕩。 |
18 | 吾儕為風浪威逼甚急;次日,眾將貨物投之海中, |
19 | 至第三日,彼等又親將舟上之器具拋棄。 |
20 | 日星隱曜已歷多日;狂風怒濤,方興未艾;吾儕獲濟之望已絕, |
21 | 眾未進食者亦已多日。保祿出,挺立眾中曰:「諸君!汝等本應聽予之言,不離革哩底,則亦不致招此艱危損失; |
22 | 予今仍勸汝等安心,汝等將無人失其生命,惟失此舟耳。 |
23 | 以予所隸屬、所奉之天主,其使者昨夜立予前,曰: |
24 | 『保祿勿畏,汝必得立於凱撒前;且與汝同舟共濟者,天主悉以賜汝矣。』 |
25 | 以是,諸君儘可安心;予信天主;彼所言者,事在必成。 |
26 | 然必擱於一島矣。」 |
27 | 逮第十四日夜間,舟於亞底亞海中漂流,約午夜,舟子以為漸與陸近, |
28 | 乃測其深淺,得二十噚;稍前行,又測之,得十五噚; |
29 | 恐觸石,即自舟尾拋錨,以待天明。 |
30 | 舟子欲潛自離舟,以拋錨舟首為名,下小艇於海。 |
31 | 保祿語巴總及士卒曰:「舟人苟不留於舟中,則汝等必不能獲救。」 |
32 | 於是士卒斷小艇之索,任其漂流。 |
33 | 天將曙,保祿勸眾進食曰:「汝等提心吊膽,不進食者十四日於茲矣。 |
34 | 故予勸汝等進食,俾克自全,保爾各人毫髮無損。」 |
35 | 保祿作是語畢,即持餅於眾前,申謝天主,擘而食之, |
36 | 於是眾皆安心,亦即進食。 |
37 | 吾儕在舟中者,共二百七十六人。 |
38 | 彼等既食,遂投麥於海,以輕舟身; |
39 | 迨天明,彼等不識其地,但見海灣有岸可登,乃共識或可駛舟抵彼; |
40 | 於是斷纜棄錨海中,並弛舵索,揚前帆,順風向岸而駛。 |
41 | 值兩水交流之處,舟即擱淺,舟首膠定不動,而舟尾為濤瀾擊破。 |
42 | 士卒慮囚犯泅水而逸,意欲殺之。 |
43 | 但巴總欲救保祿,阻其計,命泳者躍入水中,先行登岸。 |
44 | 餘人或乘板或舟之碎木以渡。於是眾悉得濟,而安然登岸焉。 |
第二十八章 梅里達島保祿脫險、抵羅馬保祿囚於私寓
1 | 吾儕既出險,始知島名梅里達。 |
2 | 土人遇吾儕甚厚,時天雨且寒,更為之燃火,殷勤款待, |
3 | 爾時,保祿拾柴一束投之於火,突有蝮[5]因熱而出,纏其手。 |
4 | 土人見蝮懸其手上,相語曰:「是人必為一兇徒,雖自海中逃生,而天理仍不容其生。」 |
5 | 然保祿竟將蝮拂入火中,安然無恙, |
6 | 土人意其必腫,或突然倒斃;久而未見有異,乃改變其觀念曰:「彼其神乎!」 |
7 | 距此不遠有田莊,為島長布百流所有;布百流迎吾儕至其家,盡情款待三日。 |
8 | 當時布百流之父患痢發熱,偃蹇[6]床褥,保祿為之祈禱,撫其身,病乃霍然。 |
9 | 自是島上病者亦相率而至,悉獲痊癒。 |
10 | 彼等對待吾儕,備極優渥。迨啟程時,又將吾儕所需齎送舟上。 |
11 | 三月後,吾儕登亞力山大舟前進。是舟以【土溫弟兄】為記,乃於彼島渡冬者。 |
12 | 既至敘拉古,泊三日, |
13 | 乃繞道行,達雷吉宏;越一日,南風起,次日抵普調里, |
14 | 乃遇同道多人,挽吾儕與之同住七日,遂抵羅馬。 |
15 | 同道聞吾儕訊,即至亞比鳥市及三館相迓。保祿見彼等,即致謝天主,精神興奮。 |
16 | 既入羅馬城,巴總將眾囚交付御營統領,惟准保祿得與守卒一人自覓居處。 |
17 | 越三日,保祿邀集猶太人之首領。既至,語之曰:「諸兄弟!予並未開罪於本國同胞,或違犯祖宗遺規,然竟在耶路撒冷縛解羅馬人之手。 |
18 | 經羅馬人審問,以予未犯死罪,意欲將予開釋。 |
19 | 而為猶大人所拒,故予不得已而上訴於凱撒,但非欲對吾本國同胞有所控訴也。 |
20 | 以是,予邀汝等相見,與汝等言。蓋予之所以鎯鐺被身者,乃為義塞人所共望之事耳。」 |
21 | 眾曰:「吾儕未接猶太書述及爾事,亦無同胞來此道爾不法者; |
22 | 但吾儕願一聆教言,以吾所聞今之新教,固無在而不受非議也。」 |
23 | 彼等既與保祿約期,即有多人來其寓所,保祿自朝至暮向彼等證明天國之道,關於耶穌之事,引徵摩西之律與先知書,以詳說之。 |
24 | 彼之所說,有信者,有不信者; |
25 | 彼等所見未能一致,遂散。然其未散之前,保祿曾為一言曰:「善夫聖神藉先知意灑雅向我祖之所言也! |
26 | 其言曰:『往告斯民曰:爾聽而不悟,視而不見; |
27 | 蓋斯民之心,已冥頑不靈,厥耳不聰,厥目不明,一若惟恐其目之有見,耳之有聞,心之有悟,幡然回頭而蒙救於予也!』 |
28 | 故汝等當知,天主已將此救恩傳諸異邦人,彼等且必聽信。」 |
29 | 【保祿此言既出,猶太諸人即離之去,其間爭議遂起。】[7] |
30 | 保祿居於所賃私寓內,已滿二年;凡來見者,悉予接納; |
31 | 毅然闡揚天主之國,教人以主耶穌基督之真諦妙理,沛然而莫之能禦。亦未有人為之阻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