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五章 | 新經全集/宗徒大事錄 第二十六章 |
第二十七章 》 |
第二十六章 亞基帕王聽葆樂自述
1 | 亞基帕語葆樂曰:「准汝自辯。」葆樂乃舉手而辯曰: |
2 | 「亞基帕王乎!於猶太人控予諸端,今日得於汝前聲辯,實屬萬幸; |
3 | 以汝素諳猶太習俗,及其爭執之點,故乞耐煩垂聽。 |
4 | 予自幼與國人相處,又曾寓耶路撒冷,其平生為人如何,猶太人率皆知之。 |
5 | 彼倘肯作證,必知予自幼遵奉吾教中最嚴格之一宗,固法利塞也。 |
6 | 今予立此而受審者,正以期望天主所許於吾祖之諾言。 |
7 | 此諾言亦即吾族十二支派晝夜事主,切望獲得者也。王乎!予茲為猶大人所控者,為此希望而已。 |
8 | 夫天主令死者復活,爾等奚以為不可信耶? |
9 | 予初亦以納匝勒人耶穌之名,應多方加以抨擊; |
10 | 此即予在耶路撒冷時之所行也。嘗受權於司祭長,逮捕聖徒多人下獄,其定讞處死,予亦與焉; |
11 | 且屢於會堂中加以楚撻[1],意欲迫其發褻凟之語;恨之既甚,逐之外邑。 |
12 | 其時予承司祭長委權受命,往大馬士革。【註一】 |
13 | 王乎!予在途中,時方亭午[2],忽覩天放異光,輝耀逾日,環燭予及同行者, |
14 | 吾儕咸仆於地,予聞有聲以希伯來語向予言曰:『掃羅!掃羅!迫吾何甚!以足蹴[3]刺,不其難乎?』 |
15 | 予曰:『主,爾為誰?』主曰:『予即汝所迫辱之耶穌也! |
16 | 汝且起立,予顯汝前,將有所命,立為執事,以汝所見及予隨時所示者,悉為證之。 |
17 | 予之拔汝於眾民萬邦者, |
18 | 欲汝啟眾民萬邦之目,使自黑暗轉向光明,脫沙殫之掌握,而歸依天主,俾以信予之故,而獲罪赦,與一切因信成聖者同嗣洪基。』 |
19 | 亞基帕王乎!予於天示靈驗,不敢不敬;乃毅然以傳道為己任, |
20 | 先於大馬士革,繼於耶路撒冷及猶太全境,爰及異邦,勸人幡然悔改,歸向天主,且實踐聖道,以稱悔改之心。 |
21 | 以是猶太人執予於殿中,欲加害焉! |
22 | 然予托天主佑,至今猶屹立無恙,向天下生靈,無分貴賤大小,而作證焉。所陳者莫非古先知與摩西預言必成之事, |
23 | 即基督必遇害,且自死中復活。而真光之布於兆民萬邦,實以基督為始。」 |
24 | 葆樂聲辯至此,非斯都大聲曰:「葆樂,汝狂矣!讀書太多,轉使汝狂!」 |
25 | 葆樂曰:「尊臺非斯都,予實不狂,予所言者,真實無妄; |
26 | 以王乃識者,故敢暢言不諱;予深信此事悉在吾王洞鑒之中也。且其事之成,非在窮鄉僻壤。 |
27 | 亞基帕王,汝信先知乎?予固知汝信之也。」 |
28 | 亞基帕語葆樂曰:「吾之不被汝勸化,而為基督之徒也幾希!」 |
29 | 葆樂曰:「幾希幾多,無關宏旨!予向天主馨香禱祝者,不惟使王,即今日所有聽眾亦咸能如予,第不欲如予之鎯鐺被身耳!」 |
30 | 於是王與總督百尼基及在座者悉起, |
31 | 退而共議,僉曰:「是人實無應死或被囚之罪。」 |
32 | 亞基帕又語非斯都曰:「苟是人未上訴於凱撒,本可開釋矣。」 |
附註
【註一】 | 見本書第九章第一節至第二十九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