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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ion as of 14:11, 15 December 2007
第一章 大智若愚、大愚若智
1 | 奉天主恩旨,蒙召為耶穌基督之宗徒者保祿,偕兄弟蘇士丹, |
2 | 致書於格林多天主教會,凡沾溉基督耶穌之聖德而蒙召為聖徒,以及各處虔誦吾人所共仰之主耶穌基督之聖名者,曰: |
3 | 伏願我天主聖父及主耶穌基督降爾聖寵,錫爾平安。 |
4 | 予每思天主因耶穌基督而沛賜爾等以聖寵,未嘗不為爾等向天主代謝洪恩。 |
5 | 蓋天主之所以寵飾爾等者,實無微不至;賜爾等善於辭令,富於智慧,一切靈賦,應有盡有, |
6 | 而基督之妙證得確立於爾曹之中, |
7 | 俾爾等安心靜候吾主耶穌基督之顯現。 |
8 | 天主亦必賜爾等堅守信德,始終不渝;庶幾爾等於耶穌基督重臨之日,聖德全備,無懈可擊。 |
9 | 蓋感召爾等得與其聖子耶穌基督神交心契者,乃誠實無妄之天主也。 |
10 | 第有一事,頗欲以吾主耶穌基督之名義,奉勸兄弟;惟望爾等精誠團結,眾口同辭。兄弟之間不可有絲毫分裂;務須一心一德,和衷共濟。 |
11 | 頃革來氏之家人來為予言,兄弟中頗有意氣之爭。 |
12 | 試舉一例,爾中或云「我乃保祿之人,」或云「我乃亞波羅之人,」或云「我乃基法之人,」或云「我乃基督之人。」 |
13 | 夫基督安可分裂乎?為爾等殉身十字架上者,豈保祿乎?抑爾等系奉保祿之名而受洗乎? |
14 | 予私心謝主,自吉士布及迦猶而外,未曾為爾中之任何人付洗; |
15 | 庶可杜絕以我之名受洗之謬說。 |
16 | 尚有斯德法納一家,亦係予所付洗者,餘則不復記憶矣。 |
17 | 蓋予所受於基督之使命,非為付洗,乃為傳道。而巧言妙語,未嘗用之,誠恐基督之十字架轉失效能。 |
18 | 夫聖架之道,在喪心病狂、不可救藥者視之,愚莫甚焉;而在沾溉救恩之吾人視之,則天主之德能也。 |
19 | 經不云乎,「吾將毀智者之智,滅巧者之巧。」 |
20 | 而今哲人安在哉?經師安在哉?世之辯士又安在哉?此非天主已使世俗之智化為下愚乎? |
21 | 蓋按天主之上智,世俗之智既不足以認識天主,故天主甘用若愚之道,以救信眾。 |
22 | 猶太人所望者,靈驗也;希臘人所求者,智慧也; |
23 | 而吾人所傳揚者,乃一被釘於十字架之基督耳。此於猶太人為躓石[1],於異邦人為愚妄; |
24 | 而於蒙召之人,無論其國籍之為猶太或希臘,則為天主之德能與神慧也。 |
25 | 蓋天主之愚,猶智於世人之智;而天主之柔,猶剛於世人之剛耳。 |
26 | 願吾兄弟一思其聖召之所在。爾中鮮有世俗之所謂哲人,亦鮮有強有力者與出身於貴族之人, |
27 | 雖然,世俗所視為愚者,天主則簡拔之,以愧眾哲;世俗所視為弱者,天主則簡拔之,以勝強有力者; |
28 | 世俗所認為卑卑不足道而視若無物者,天主則簡拔之,以毀滅有名無實之徒; |
29 | 庶幾血肉之身,無敢自衒[2]自誇於天主之前。 |
30 |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31 | 經云:「誇耀者,誇耀天主也可」,此之謂歟。 |
第二章 俗智與真慧
1 | 因此,囊者予在爾處講述天主之妙證,亦未嘗用高言奇智; |
2 | 予在爾中,惟欲直陳基督,即被釘於十字架上之基督而已,餘則非予之所敢知也。 |
3 | 然予在爾中,實自慚才短,中心恐懼,惴惴不安; |
4 | 蓋予之談吐及論道,非恃人智之巧言妙語,惟恃神力之明徵, |
5 | 欲使爾等之所信,不本乎人世之智,而本乎天主之德能也。 |
6 | 雖然,吾人所傳之道,在完善之人視之,乃真智慧也;非斯世之智慧,亦非世上王公大人終歸烏有者之智慧。 |
7 | 吾人所傳者,乃玄妙幽微之智慧,即天主在有世以前,留為吾人誇耀之智慧也。 |
8 | 此天主之智慧,世之王公未知識也;苟其識之,亦不至將光榮之主釘於十字架矣。 |
9 | 然經有之:「天主為孝愛者所豫備諸事,實有目所未睹,耳所未聞,人心之所意想不到者焉」。 |
10 | 惟吾人則知之,因天主恆以聖神啟迪吾衷也。聖神洞徹萬事,即天主之堂奧亦無所不窺。 |
11 | 蓋知人之事者,莫若人之心;知天主之事者,亦莫若天主之聖神耳。 |
12 | 吾人所受者非世俗之精神,乃天主之聖神;故能領會天主所賜於吾人之一切也。 |
13 | 且吾人論述天主之事,不假人智之術語,而悉循聖神之默啟,亦欲以心明心,以神會神而已。 |
14 | 若夫氣質未化之人,則不能領悟聖神之眾妙,且以為愚妄焉。是無他,聖神之妙理,必須具有超性之靈光,始能發其底蘊,固非氣質未化之人所得而領悟也。 |
15 | 惟超性之人能評騭[3]萬事,而人則莫測其高深。 |
16 | 夫誰能洞識天主之心,而參贊化育[4]乎?然而吾人則已具有基督之心矣。 |
第三章 抱一御萬
1 | 兄弟乎,前次予為爾等講道時,未能以超性之人語之,蓋爾等仍不脫本性,而於基督道中猶為嬰孩。 |
2 | 故予惟能哺之以乳,而不能遽進以乾糧,以爾等當時猶未成熟耳。即就目今而論,爾等亦未有長進, |
3 | 蓋依然未脫本性也。爾中一日有相妒相爭之事,即一日未克進於超性之境,而脫盡世俗之習。 |
4 | 甲云:「我乃保祿之人,」乙云:「我乃亞波羅之人,」此非世俗人之所為乎? |
5 | 夫亞波羅何人耶?保祿何人耶?不過天主之僕,銜主之命,各盡其能,以使爾等信奉真道者耳。 |
6 | 我種植之,亞波羅從而灌溉之;而使其發榮滋長者,則天主也。 |
7 | 種植者與灌溉者均不足貴也;所可貴者,惟賜其發榮滋長之天主耳。 |
8 | 夫種植者與灌溉者原屬一體,且亦必各得其工作之酬勞。 |
9 | 吾儕乃天主所假之手,爾等則為天主之田園,天主之第宅也。 |
10 | 天主賜我以聖寵,得充大匠,而奠其基;惟在基上建築其房屋者,固另有人在,但望其人善為建築而已。 |
11 | 蓋元基已奠,孰能捨而另植,元基惟一,基督耶穌是已。 |
12 | 人若在此基礎之上有所建築,則無論其為金也、銀也、玉也、木也、茅草也、禾稿也, |
13 | 要之,各人之工作終必昭然若揭,無可隱匿。在主之日,主將以炬火燭照各人之工程,且加以煆煉焉。 |
14 | 苟其所建築於基上者依然無羔,則必獲賞; |
15 | 若其工作被火燒燬,則必受損,僅以身免,有若脫火而已。 |
16 | 爾豈不知爾乃天主之宮殿,天主聖神之所寓乎? |
17 | 人而毀傷天主之宮殿,則天主必棄絕之;應知天主之宮殿至為聖潔,而爾實天主之宮殿也。 |
18 | 幸毋自欺!苟爾中有自矜其世俗之智巧者,吾願其人棄其智巧而反於愚拙,是則真智巧矣。 |
19 | 蓋世之所謂智巧,自天主視之,愚拙莫甚焉。經不云乎:「天主令智者自墮其巧計之中。」 |
20 | 又曰:「天主深知智者之千思萬慮,皆屬虛空。」 |
21 | 是故,切勿因人而誇也,應知萬物皆備於爾矣。 |
22 | 保祿也、亞波羅也、基法也、宇宙也、生也、死也、現在也、將來也,一切之一切也,皆屬於爾矣, |
23 | 爾則屬於基督,而基督屬於天主。 |
第四章 天主之國在德不在言
1 | 人當視吾輩為基督之臣僕,天主眾妙之司庫。 |
2 | 夫世之所求於司庫者,亦惟忠信而已矣。 |
3 | 然爾等或世人之褒貶毀譽,於我猶如浮雲,我亦不敢自評功罪。 |
4 | 蓋我雖內省不疚,亦不能因是而知免;知我罪我,惟有主耳。 |
5 | 故望爾等在時機未熟之前,勿遽下評斷;務須靜候主之來臨。屆時,彼必燭幽揚隱,揭曉人心之思慮,而人人必得公允之褒獎矣。 |
6 | 吾之所以不惜以自己及亞波羅為例,而為此諄諄告誡者,乃為兄弟之益也。務望爾等以吾儕為則,謹守經訓,不可驕矜自慢,而抱出奴入主之態度。 |
7 | 夫爾之優越,孰令致之?爾所有之一切,何一而非受之於主耶?既有所受,又安得自誇其所有,一若未之受耶? |
8 | 今爾等已饜足矣,爾等已富裕矣,駸駸[5]乎將捨吾儕而獨立稱王矣!然吾固願爾等之真能為王,而使我輩亦得彈冠相慶[6],揚眉吐氣也; |
9 | 蓋天主已使我輩為其宗徒者,似成為最卑賤之人,一若擬死之囚,又似優伶演劇於世,以博人神之一笑者。 |
10 | 吾儕已為基督之故,而成斯世之狂徒矣;爾等則優遊基督之中,而聰明自若也。吾儕弱而爾等強,爾等享榮而吾儕蒙辱。 |
11 | 吾儕至今猶忍饑耐渴,衣衫襤褸,被毆受撻,無家可歸, |
12 | 躬自操作,不遑寧處[7];被人詬誶[8],我則福之;被人凌虐,我則耐之; |
13 | 被人譭謗,我則禱之。而吾儕至今猶為天下之所唾棄,眾污之所歸集也! |
14 | 予之書此,非欲愧爾,乃欲規爾。予視爾如愛兒,有所見不忍不告也。 |
15 | 爾在同道中儘有千萬之導師,第愛爾以父母之愛者,恐亦不可多得耳。夫以福音之道使爾等因基督而得神生者,非我也耶? |
16 | 此予之所以懇爾以予為則也。 |
17 | 吾茲遣吾之愛兒,主之忠僕,蒂茂德適爾,以便為爾面授我因基督耶穌所取之途徑;蓋我在各處教會所教者,莫非同然也。 |
18 | 爾中有人,近頗言大而誇,一若我無再來爾處之可能也者。 |
19 | 然,主若許者,我最近必來就爾。其時我所欲知者,非誇者之言,乃欲一測其實際之品德; |
20 | 蓋天主之國,在德不在言也。然則爾果何擇?欲予佩教方而來乎?抑懷慈愛與和氣而來乎? |
第五章 勸澈除舊習
1 | 據報爾中竟有奸其繼母者,如此淫亂,即在異邦人中,亦未之前聞。 |
2 | 爾等尚驕矜自滿,而不痛自懲創,毅然擯絕如此亂倫忤逆之子耶? |
3 | 吾身雖在遠方,心則與爾等相俱;於此亂倫之人,予已判其罪矣。 |
4 | 爾等奉耶穌基督名義召集會議,吾之神魂亦必參加斯會; |
5 | 吾人托吾主耶穌之權能,將此人交付於沙殫之手,以毀其肉身,庶幾彼之靈魂,或可蒙救恩於主之大日。 |
6 | 爾等實無誇耀之理由。豈不知些須之酵,能醱全飥[9]乎? |
7 | 爾須徹底澄清舊酵,俾爾得成新飥,一如爾因聖洗而成無酵之餅。蓋吾人之免難羔羊基督之自獻,即欲為吾人清除舊酵耳。 |
8 | 故吾人勿可再以陳腐之酵過節,亦勿用暴戾毒狠之酵,惟當用清純平實之無酵餅耳。 |
9 | 我於前書中,曾誡爾勿與淫亂之人來往; |
10 | 非指外界淫亂、慳吝、掠奪、迷信偶像之人也。吾豈欲爾脫離人世乎? |
11 | 吾意乃謂苟有自名為吾道中人,而猶淫亂、慳吝、迷信、謾罵、狂飲、勒索、誅求[10]也,若此之人應羞與為伍,雖拒與同席可也。 |
12 | 夫外界之人何與於我[11]?我亦何所用其評騭?吾人所欲評騭者,非會中人乎? |
13 | 若夫外界人之行為,自有天主為之評騭。惟爾中之為非作惡者,務望爾等痛絕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