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一 第一章 |
第二章 》 |
第一章 大智若愚大愚若智
1 | 奉天主恩旨,蒙召為耶穌基督之宗徒者葆樂,偕兄弟蘇士丹,【註一】 |
2 | 致書於格林多天主教會,凡沾溉基督耶穌之聖德而蒙召為聖徒,以及各處虔誦吾人所共仰之主耶穌基督之聖名者,曰: |
3 | 伏願我天主聖父及主耶穌基督降爾聖寵,錫爾平安。 |
4 | 予每思天主因耶穌基督而沛賜爾等以聖寵,未嘗不為爾等向天主代謝洪恩。 |
5 | 蓋天主之所以寵飾爾等者,實無微不至;賜爾等善於辭令,富於智慧,一切靈賦,應有盡有, |
6 | 而基督之妙證得確立於爾曹之中; |
7 | 俾爾等安心靜候吾主耶穌基督之顯現。 |
8 | 天主亦必賜爾等堅守信德,始終不渝;庶幾爾等於耶穌基督重臨之日,聖德全備,無懈可擊。 |
9 | 蓋感召爾等得與其聖子耶穌基督神交心契者,乃誠實無妄之天主也。 |
10 | 第有一事,頗欲以吾主耶穌基督之名義,奉勸兄弟;惟望爾等精誠團結,眾口同辭,兄弟之間不可有絲毫分裂;務須一心一德,和衷共濟。 |
11 | 頃革來氏之家人來為予言,兄弟中頗有意氣之爭。 |
12 | 試舉一例,爾中或云「我乃葆樂之人,」或云「我乃亞波羅之人,」或云「我乃基法之人,」或云「我乃基督之人。」【註二】 |
13 | 夫基督安可分裂乎?為爾等殉身十字架上者,豈葆樂乎?抑爾等係奉葆樂之名而受洗乎? |
14 | 予私心謝主,自吉士布及迦猶而外,未曾為爾中之任何人付洗;【註三】 |
15 | 庶可杜絕以我之名受洗之謬說。 |
16 | 尚有斯德法納一家,亦係予所付洗者,餘則不復記憶矣。 |
17 | 蓋予所受於基督之使命,非為付洗,乃為傳道。而巧言妙語,未嘗用之,誠恐基督之十字架轉失效能。 |
18 | 夫聖架之道,在喪心病狂、不可救藥者視之,愚莫甚焉;而在沾溉救恩之吾人視之,則天主之德能也。 |
19 | 經不云乎,「吾將毀智者之智,滅巧者之巧。」【註四】 |
20 | 而今哲人安在哉?經師安在哉?世之辯士又安在哉?此非天主已使世俗之智化為下愚乎? |
21 | 蓋按天主之上智,世俗之智既不足以認識天主,故天主甘用若愚之道,以救信眾。 |
22 | 猶太人所望者,靈驗也;希臘人所求者,智慧也; |
23 | 而吾人所傳揚者,乃一被釘於十字架之基督耳。此於猶太人為躓石[1],於異邦人為愚妄; |
24 | 而於蒙召之人,無論其國籍之為猶太或希臘,則為天主之德能與神慧也。 |
25 | 蓋天主之愚,猶智於世人之智;而天主之柔,猶剛於世人之剛耳。 |
26 | 願吾兄弟一思其聖召之所在。爾中鮮有世俗之所謂哲人,亦鮮有強有力者,與出身於貴族之人, |
27 | 雖然,世俗所視為愚者,天主則簡拔之,以愧眾哲;世俗所視為弱者,天主則簡拔之,以勝強有力者; |
28 | 世俗所認為卑卑不足道而視若無物者,天主則簡拔之,以毀滅有名無實之徒; |
29 | 庶幾血肉之身,無敢自衒[2]自誇於天主之前。 |
30 |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31 | 經云:「誇耀者,誇耀天主也可」,此之謂歟。【註五】 |
附註
【註一】 | 蘇士丹即宗徒大事錄第十八章第十七節所言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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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亞波羅即宗徒大事錄第十八章第二十四節至第二十八節所言者也。基法則聖伯鐸祿也。 |
【註三】 | 吉士布即宗徒大事錄第十八章第八節所言者也。迦猶即致羅馬人書第十六章第二十三節所言者也。 |
【註四】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九章第十四節。 |
【註五】 | 見先知葉肋未亞書第九章第二十三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