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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revision as of 16:56, 3 October 2008
《 第六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爾谷傳 第七章 |
第八章 》 |
第七章 盥手之辯
1 | 法利塞人及經生來自耶路撒冷,同訪耶穌, |
2 | 偶見諸徒以俗手取食;所謂俗手者,即未盥手也。 |
3 | 蓋法利塞人與猶太之民,拘泥古人遺規,非盥其指不食。【註一】 |
4 | 自市歸,非浴不食;其他繁禮褥節,如杯爵、銅器、牀榻之洗濯,亦一一墨守成規。 |
5 | 故法利塞人及經生質耶穌曰:「爾徒不遵古人遺規,而以俗手取食何也?」 |
6 | 耶穌對曰:「善夫意灑雅指爾輩虛偽者之預言也!其書云:『斯民敬我以唇舌,其心與我隔天淵,【註二】 |
7 | 既奉世教為寶訓,向我朝拜亦徒然。』 |
8 | 蓋天主之命,爾則棄之;人之習俗,爾則執之。」 |
9 | 又曰:「爾曹之所以廢棄天主誡命,而維護爾之習俗者,亦已巧矣! |
10 | 蓋摩西曰:『敬爾父母,咒詛其父母者,死無貸。』【註三】 |
11 | 而爾曹則曰:『人若謂父母云:我所供爾之養,已『割爾盤』,【註四】謂已作獻主之儀。』 |
12 | 於是爾曹遂不復許其供奉父母。 |
13 | 是以爾之習俗,廢天主之聖道也。爾之所為,類若斯。」 |
14 | 乃復召眾而諭之曰:「爾其諦聽吾言而悟焉! |
15 | 由外入者,不能汚人;由內出者,斯汚人矣。 |
16 | 【凡有耳者,其諦聽焉!】」【註五】[1] |
17 | 耶穌離眾入室,門徒以此喻為問, |
18 | 答曰:「汝亦若斯無識耶?豈不知自外入者,不能浼[2]人, |
19 | 因不入其心;而入於腹,食化則遺於廁;」 |
20 | 又曰:「惟出於人者汚人。 |
21 | 蓋惡念皆自人之內心而發,如姦淫苟合、殺人、 |
22 | 穿窬、貪婪、乖戾、欺詐、邪色、嫉妬、訕主、驕傲、狂妄。 |
23 | 凡此一切邪惡,莫非發自內心,而浼人者也。」 |
24 | 耶穌起行,往諦羅、西同邊境,入一戶,不欲人知,而弗獲隱也。 |
25 | 適有一婦,其小女中魔。聞耶穌至,來伏足前,求為其女祛魔。 |
26 | 婦乃外邦西洛斐尼堅【註六】人也; |
27 | 耶穌謂之曰:「當俟兒曹充飫;若先取其餅,以投犬,無是理也。」 |
28 | 婦對曰:「主,誠然!但几下穉[3]犬,亦得沾兒曹餅屑耳。」 |
29 | 耶穌曰:「善哉對!爾其安心以歸,魔已離汝女矣。」 |
30 | 婦返家,見其女,安臥於床,而魔已出。 |
31 | 耶穌出諦羅境,過西同,經低加波利,而抵加利利海濱。 |
32 | 有攜一聾瘖[4]者至,【註七】求耶穌撫之。 |
33 | 耶穌引之出人叢,至僻處,以指探其耳,唾而按其舌, |
34 | 仰天嘆曰:「伊咈大。」譯言:「啟。」 |
35 | 耳應聲而啟,舌結亦解,發音清晰。 |
36 | 耶穌戒勿告人,詎[5]愈戒而愈揚。 |
37 | 眾皆不勝嘆異曰:「是其所為,靡[6]有不善;直使聾者聰,而瘖者言矣。」 |
附註
【註一】 | 「非盥其指不食」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作「盥指、」其他譯本作「盥手」。 |
【註二】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廿九章第十三節。 |
【註三】 | 見古經出谷紀第二十章第十二節、申命紀第五章第十六節。 |
【註四】 | 「割爾盤」 (Gorban) 猶太古殿獻禮之成語也。譯言獻儀。 |
【註五】 | 通俗拉丁譯本有此節。語云:『有耳者、其聴諸。』然註疏家多以此節非原文。故此譯本亦不錄。 |
【註六】 | 「西洛斐尼堅」 (Syro-phoenician) 謂諦羅與西同兩域之人也。此兩域當時屬羅馬帝國西洛省、故謂其人為西洛斐尼堅、亦以別於埃及之斐尼堅人也。 |
【註七】 | 「有携一聾者瘖者至。」「瘖者」於希臘原文、謂口吃難言也、故呂譯新約云:『他們帶了一個耳聾口吃的人來見他。』然其他譯本俱作「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