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羅馬人書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
第十五章 與人為善以成主榮
1 | 是故吾人之強於信德者,當為弱者包荒[1],勿以悅己為事。 |
2 | 人人應俯就其鄰友,扶掖其後進,以成其善。 |
3 | 蓋基督未嘗以悅己為事。經云:「人之詬爾,我則受之。」【註一】 |
4 | 凡經所載,皆以訓我,欲使我因研經而習忍耐,而得安慰,而修望德。 |
5 | 但願涵弘光大,普天仰望之天主,賜爾等一心一德,以事基督; |
6 | 庶幾眾口同聲,歸榮於吾主耶穌基督之天主聖父。 |
7 | 因此,望爾曹互相涵容,亦如基督之涵容爾曹,以成天主之光榮。 |
8 | 吾謂基督之成為受割禮者之僕役,所以實踐天主所許於列祖之恩諾,而彰天主之至誠也。 |
9 | 亦欲使異邦人民,感荷天主洪恩,而心歌腹詠焉。經云:「欲在萬民前,鼓琴詠爾名。」【註二】 |
10 | 又云:「願爾萬邦民,咸同義塞樂。」 |
11 | 又云:「萬邦共稱主,億兆齊頌美。」 |
12 | 而意灑雅書亦曰:「葉瑟之根苗,崛興[2]治萬邦;萬邦所依恃,生靈所仰望。」 |
13 | 天主乃希望之泉源,爾等信之,必得飽嘗神樂及平安,且憑聖神之力,而懷無窮之望焉。 |
14 | 兄弟乎!我固深知爾等富於道德,深於智慧,必能互相夾持規勸也。 |
15 | 今我不揣冒昧,坦率作書者,第欲供爾等以備忘錄耳。且吾既蒙天主之恩寵, |
16 | 得在異邦人中充任基督耶穌之役,不得不勉盡司鐸之職,以弘宣基督之福音,務使異邦人受聖神之感化,而超凡入聖,俾我獻之於天主之前,而蒙其悅納。 |
17 | 如此,則我本人亦得托耶穌基督之庇,而建功於天主之前矣。 |
18 | 然吾亦何敢自誇;吾之所以能使異邦人歸化者,實由基督躬自成之, |
19 | 惟假吾之手而已。或以言語,或以行為,或以聖蹟、異能,何一非聖神之妙工乎?吾傳基督福音,足跡已遍耶路撒冷及其周圍之地,直達伊利利亞。 |
20 | 吾之傳道,特選未聞基督聖名之各地,以免建築於他人之基上。【註三】 |
21 | 經云:「向未聞音,今得見之;向未聞道,今得穎悟;」此之謂也。 |
22 | 職是之故,我雖屢欲詣爾,輒為事牽,迄今未克如願。 |
23 | 今在此無復發展餘地,且綦欲[3]一償就爾之夙願,擬於赴西班牙途中,順道訪爾, |
24 | 與爾盡數日之歡,然後由爾歡送,壯我行色。 |
25 | 惟目前吾須先赴耶路撒冷一行,以賑濟諸聖徒。 |
26 | 蓋馬其頓及亞該亞教友,自告奮勇,慷慨輸將,以助耶路撒冷之窮苦聖徒; |
27 | 其所以自告奮勇,有此豪舉者,蓋由彼視之,實屬義不容辭之事耳。夫異邦人既得與耶路撒冷人同享其靈心之事,彼其以區區物質供之,豈為過乎? |
28 | 一俟此事辦竣,並將捐款交代清楚,即當經爾處,而赴西班牙。 |
29 | 吾知屆時,必得滿載基督恩寵而來也。 |
30 | 尚懇兄弟因吾主耶穌基督,且憑聖神之愛德,為我祈禱天主, |
31 | 使我得脫於猶太諸不信者之手,使我之貢獻得蒙耶路撒冷諸聖徒之悅納, |
32 | 使我得依天主之旨,以歡欣鼓舞之情緒,到達爾處,且得在爾處稍事休息,則幸甚矣。 |
33 | 但願平安之主與爾眾偕,心焉祝之。 |
附註
【註一】 | 見聖詠第六十九首第九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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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聖詠第十八首第四十九節。古經申命書 (Dent.) 第三十二章第四十三節。聖詠第一百一十七首第一節、先知意灑雅書第十一章第十節。 |
【註三】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二章第十五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