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二十二章 |
第二十三章 》 |
第二十二章 王宴喻、天主與凱撒、闡復活、論愛天主及愛人
1 | 耶穌又設喻訓眾曰: |
2 | 「天國譬諸君王為其子設婚筵, |
3 | 遣僕速[1]被柬者赴讌,皆不至; |
4 | 乃遣他僕曰:『告被柬者我已備筵,宰牛殺牲,百物畢具,請來參與嘉禮。』 |
5 | 皆置若罔聞,各行其路,或赴田莊,或赴市場, |
6 | 餘人且執其僕,辱而殺之! |
7 | 君王聞之震怒,發兵進討,殲其眾,火其居。 |
8 | 乃謂其僕曰:『婚筵既備,而被邀者無德以稱[2]。 |
9 | 可往通衢大街,儘爾所遇,邀之來宴。』 |
10 | 僕遂出赴街中,盡集所遇,無間善惡,賓客滿堂。 |
11 | 王入視客,見一人無禮服, |
12 | 謂之曰:『友,無禮服安得入此?』其人默然。 |
13 | 王乃謂侍者曰:『縛其手足,投之幽獄,必有哀哭切齒者矣。』 |
14 | 蓋見召者眾,而蒙選者寡也。」 |
15 | 於是,法利塞輩出而共議,何以即其言而陷之。 |
16 | 乃發其黨徒,偕希祿黨人來問耶穌曰:「夫子,吾知爾真實無誑,率陳主道,不顧人情,無所偏袒; |
17 | 敢請明示爾意,納稅於凱撒,宜乎否乎?」 |
18 | 耶穌心知其詐,對曰:「虛偽之徒,試予何為? |
19 | 且以稅錢示我。」乃出錢示之。耶穌曰: |
20 | 「此誰之像?誰之號歟?」 |
21 | 曰:「凱撒也。」曰:「當以凱撒之物歸凱撒,而以天主之物歸天主。」 |
22 | 若輩聞而異之,舍之而去。 |
23 | 撒杜責人素言人無復活,是日亦進而問之曰: |
24 | 「夫子,摩西曾言,人死無子,弟娶其婦,為兄生子立嗣。 |
25 | 茲者吾黨有兄弟七人;長者娶妻,無子而亡,遺婦於弟, |
26 | 其二其三,乃至其七皆然。 |
27 | 婦亦旋亡。 |
28 | 至復活時,此婦為誰之妻?蓋七人皆曾娶之。」【註一】 |
29 | 耶穌曰:「爾曹昧於經義,及天主之大能,宜其誤也。 |
30 | 蓋復活後,不娶不嫁,一如主之天神。 |
31 | 論死者之復活,詎未讀天主所曉示於爾者乎?天主曰: |
32 | 『我乃亞伯漢之天主,依灑格之天主,雅各伯之天主。』夫天主非死者之天主,乃生者之天主也。」【註二】 |
33 | 眾聞其言,嘆服其訓。 |
34 | 法利塞人聞耶穌致撒杜責人語塞,亦會集其黨。 |
35 | 一律師來試耶穌曰: |
36 | 「夫子,律法中何誡為大?」 |
37 | 對曰:「『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知,以愛爾上主天主。』【註三】 |
38 | 斯誡乃首而大者。 |
39 | 其次即『愛人如己』是已。【註四】 |
40 | 此二誡者,實為所有律法及先知書之綱領也。」 |
41 | 法利塞人既集,耶穌問之曰: |
42 | 「爾於基督之觀念若何?彼其誰之子耶?」曰:「大維裔。」 |
43 | 曰:「然則大維感於聖神,呼之曰:『主。』何也?」 |
44 | 『主語吾主,坐我右側。【註五】 待我克敵,任爾踐踏。』 |
45 | 夫大維既稱之為主,又安得為其裔乎?」眾不能答;自此不敢復詰。 |
附註
【註一】 | 見古經申命紀第二十五章第五節。 |
【註二】 | 見古經出谷紀第三章第六節。 |
【註三】 | 見古經申命紀第六章第五節。 |
【註四】 | 見古經肋未紀第十九章第十八節。 |
【註五】 | 見聖詠第一百一十首第一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