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
第十五章 論外表與內心、迦南婦人之信德、耶穌以七餅食四千眾
1 | 時有經生與法利塞輩來自耶路撒冷,謂耶穌曰: |
2 | 「爾徒違古人遺規,不盥手而食,何也?」 |
3 | 耶穌答曰:「爾等以遺規而違犯天主誡命,則又何說?蓋天主曰: |
4 | 『敬爾父母;詈[1]父母者,死無赦;』【註一】 |
5 | 汝則曰:『人第對父母云:我所當奉親者,已獻為禮物, |
6 | 乃無須養其父母。』【註二】是爾以人之傳習,廢天主之道也。 |
7 | 虛偽之徒,善夫意灑雅之預言爾曹曰: |
8 | 『斯民敬我以唇舌, 其心與我隔天淵; |
9 | 既傳世教為寶訓, 向我朝拜亦徒然。』」【註三】 |
10 | 耶穌喚眾近前曰:「聽而悟諸: |
11 | 非入於口者之能汚人,惟出於口者,斯汚人已。」 |
12 | 門徒進曰:「法利塞人聞是言,殊深疑怪,子知之乎?」 |
13 | 耶穌對曰:「凡非我天父所植之樹,終必見拔,聽之可也。 |
14 | 若輩盲者之盲導也;夫以盲導盲,有不相將入坑者乎?」 |
15 | 伯鐸祿曰:「請申解出口入口之喻。」 |
16 | 耶穌曰:「爾曹亦依然無識耶? |
17 | 豈不知入於口者,運於腹而遺於厠乎? |
18 | 若夫出於口者,發於心而汙人; |
19 | 發於心者,如惡念、謀害、姦淫、苟合、攘窃、偽證、訕主, |
20 | 凡此皆足汚人。不盥手而食,何汚人有?」 |
21 | 耶穌出赴諦羅、西同境, |
22 | 有迦南婦人來自彼域,大呼曰:「主,大維子,其垂憐焉。吾女為魔所祟,苦甚。」 |
23 | 耶穌不答,門徒請曰:「有婦呼於後,盍遣之去。」 |
24 | 耶穌曰:「我之奉使,惟就義塞宅中亡羊。」 |
25 | 婦趨前而拜曰:「主其助我。」 |
26 | 耶穌曰:「豈宜取兒曹之餅,以投穉[2]犬?」 |
27 | 婦對曰:「主,誠然;惟几下穉犬,猶得沾主人餅屑。」 |
28 | 耶穌曰:「女兒,大哉爾信!依爾所願,成全於爾。」其女遂於此時霍然而愈。 |
29 | 耶穌出至加利利海濱,登山坐, |
30 | 即之者甚眾,紛攜瘖盲跛廢等人,置耶穌足前,悉為治之。 |
31 | 眾見瘖者言,殘者全、跛者行、瞽者明,乃翕然嘆服,而歸榮於義塞之天主。 |
32 | 耶穌召其徒曰:「我憐斯眾,從我三日,且無以食;雅不欲令其枵[3]腹而歸,恐踣[4]於途。」【註四】 |
33 | 徒曰:「在斯曠野,安得如許餅餌,以享若眾?」 |
34 | 耶穌問曰:「爾有餅幾許?」曰:「七,尚有小魚數尾。」 |
35 | 乃命眾席地坐, |
36 | 持七餅及小魚,祝謝畢,剖而授徒,徒以授眾; |
37 | 咸食且飽,拾其餘屑盈七筐。 |
38 | 除婦孺外,計食者四千人。 |
39 | 耶穌既遣眾散,駕舟至瑪迦塘境。 |
附註
【註一】 | 見古經出谷紀第二十章二十節。申命紀第五章第十六節。出谷紀第二十一章第十七節。肋未紀第二十章第九節。 |
【註二】 | 按法利塞人之成規、凡物主獻物於天主曰:「此物謹獻為天主之祭禮。」則其物不可為人所用矣。如是子不願養其父母者、乃以奉養之物、獻於天主、父母無可奈何矣。 |
【註三】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九章第十三節。 |
【註四】 | 此第二次增餅靈蹟、獨馬竇與福音馬爾谷傳第八章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