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7

出自耶穌台灣
第六章 新經全集福音馬爾谷傳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七章 盥手之辯

1 法利塞人及經生來自耶路撒冷,同訪耶穌
2 偶見諸徒以俗手取食;所謂俗手者,即未盥手也。
3 法利塞人與猶太之民,拘泥古人遺規,非盥其指不食。【註一】
4 自市歸,非浴不食;其他繁禮褥節,如杯爵、銅器、牀榻之洗濯,亦一一墨守成規。
5 法利塞人及經生質耶穌曰:「爾徒不遵古人遺規,而以俗手取食何也?」
6 耶穌對曰:「善夫意灑雅指爾輩虛偽者之預言也!其書云:『斯民敬我以唇舌,其心與我隔天淵,【註二】
7 既奉世教為寶訓,向我朝拜亦徒然。』
8 天主之命,爾則棄之;人之習俗,爾則執之。」
9 又曰:「爾曹之所以廢棄天主誡命,而維護爾之習俗者,亦已巧矣!
10 摩西曰:『敬爾父母,咒詛其父母者,死無貸。』【註三】
11 而爾曹則曰:『人若謂父母云:我所供爾之養,已『割爾盤』,【註四】謂已作獻主之儀。』
12 於是爾曹遂不復許其供奉父母。
13 是以爾之習俗,廢天主之聖道也。爾之所為,類若斯。」
14 乃復召眾而諭之曰:「爾其諦聽吾言而悟焉!
15 由外入者,不能汚人;由內出者,斯汚人矣。
16 【凡有耳者,其諦聽焉!】」【註五】[1]
17 耶穌離眾入室,門徒以此喻為問,
18 答曰:「汝亦若斯無識耶?豈不知自外入者,不能浼[2]人,
19 因不入其心;而入於腹,食化則遺於廁;」
20 又曰:「惟出於人者汚人。
21 蓋惡念皆自人之內心而發,如姦淫苟合、殺人、
22 穿窬、貪婪、乖戾、欺詐、邪色、嫉妬、訕主、驕傲、狂妄。
23 凡此一切邪惡,莫非發自內心,而浼人者也。」
24 耶穌起行,往諦羅西同邊境,入一戶,不欲人知,而弗獲隱也。
25 適有一婦,其小女中魔。聞耶穌至,來伏足前,求為其女祛魔。
26 婦乃外邦西洛斐尼堅【註六】人也;
27 耶穌謂之曰:「當俟兒曹充飫;若先取其餅,以投犬,無是理也。」
28 婦對曰:「主,誠然!但几下穉[3]犬,亦得沾兒曹餅屑耳。」
29 耶穌曰:「善哉對!爾其安心以歸,魔已離汝女矣。」
30 婦返家,見其女,安臥於床,而魔已出。
31 耶穌諦羅境,過西同,經低加波利,而抵加利利海濱。
32 有攜一聾瘖[4]者至,【註七】耶穌撫之。
33 耶穌引之出人叢,至僻處,以指探其耳,唾而按其舌,
34 仰天嘆曰:「伊咈大。」譯言:「啟。」
35 耳應聲而啟,舌結亦解,發音清晰。
36 耶穌戒勿告人,詎[5]愈戒而愈揚。
37 眾皆不勝嘆異曰:「是其所為,靡[6]有不善;直使聾者聰,而瘖者言矣。」


附註

【註一】 「非盥其指不食」文 Westminster Version 作「盥指、」其他譯本作「盥手」。
【註二】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廿九章第十三節。
【註三】 見古經出谷紀第二十章第十二節、申命紀第五章第十六節。
【註四】 「割爾盤」 (Gorban) 猶太古殿獻禮之成語也。譯言獻儀。
【註五】 通俗拉丁譯本有此節。語云:『有耳者、其聴諸。』然註疏家多以此節非原文。故此譯本亦不錄。
【註六】 「西洛斐尼堅」 (Syro-phoenician) 謂諦羅西同兩域之人也。此兩域當時屬羅馬帝國西洛省、故謂其人為西洛斐尼堅、亦以別於埃及斐尼堅人也。
【註七】 「有携一聾者瘖者至。」「瘖者」於希臘原文、謂口吃難言也、故呂譯新約云:『他們帶了一個耳聾口吃的人來見他。』然其他譯本俱作「瘖者。」


注釋

  1. 有些聖經古抄本無此節,本譯本原文亦無此節。茲依據福音露稼傳8章8節內容,補足此節。
  2. ㄇㄟˇ:玷汙。
  3. ㄓˋ:「稚」之異體,幼小、不成熟。
  4. ㄧㄣ:啞。
  5. ㄐㄩˋ:豈也;何也。
  6. ㄇㄧˇ: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