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爾谷傳 第三章 |
第四章 》 |
第三章 召立十二宗徒
1 | 耶穌復入會堂,有一手癱痺者在焉。 |
2 | 眾屏息視耶穌,欲覘[1]其禮日亦治之否,意在假端以訟其罪。 |
3 | 耶穌謂痺手者曰:「起立堂中。」 |
4 | 復問眾曰:「禮日當行善乎?抑作惡乎?救生乎?抑戕生乎?」眾皆嘿然[2]不答。 |
5 | 耶穌怒視周眾,哀其心之麻木不仁。顧謂痺手者曰:「伸爾手。」伸之手立愈。 |
6 | 於是法利塞人艴然[3]而出,與希祿黨共謀所以除耶穌。 |
7 | 耶穌偕諸徒退處海濱,而加利利與猶太人紛紛踵至: |
8 | 亦有自耶路撒冷、依杜梅、約但河彼岸,以及諦羅、西同而來者。因聞耶穌所行事蹟,乃沛然而歸附焉。 |
9 | 人既稠,耶穌命徒備舟候用,以避擁擠。 |
10 | 以耶穌治病告痊者眾,凡有所患者蜂擁而前,爭欲一觸其身。 |
11 | 邪魔一見耶穌,率皆伏地呼曰:「汝天主子也。」 |
12 | 耶穌嚴斥毋揚。 |
13 | 耶穌登山,隨其意之所悅以召人,莫不從。 |
14 | 立十二人為宗徒,得常侍左右,並遣之傳道, |
15 | 授以治病祛魔之柄。 |
16 | 十二人者,即西門錫名伯鐸祿; |
17 | 慈伯德子雅谷伯暨弟若望,二子亦稱罷吶熱譯言雷霆之子; |
18 | 又有安德烈、裴理伯、巴爾多樂茂、瑪竇、多默、亞爾弗子雅谷伯、樹德、加納人西門; |
19 | 尚有茹答斯依斯加略,即日後鬻主者。 |
20 | 迨同囘館舍,眾人復集,甚至不遑暇食[4]。 |
21 | 耶穌親友聞之,出而欲制之,曰:「彼狂矣!」 |
22 | 經生有自耶路撒冷來者,則曰:「彼為白爾責布所附;其祛諸魔,仗魔王之力耳。」 |
23 | 耶穌招之來,設譬以喻之曰:「夫沙殫安能卻沙殫哉? |
24 | 國而自分,其國必亡; |
25 | 家而自裂,其家奚立? |
26 | 若沙殫起而自攻,則成分裂,烏在其能自立而不亡乎? |
27 | 凡欲入壯士之室,而刼其所藏者,未有不先縛其人,而後掠其室者也。 |
28 | 吾實語爾,凡人之罪行誹謗,一切可恕, |
29 | 惟誹謗聖神者,罪在不赦,【註一】必嬰[5]永罰。」 |
30 | 耶穌以人言其為邪神所附,故云。 |
31 | 嗣耶穌之母與昆弟偕來,延竚[6]門外,遣人呼之。 |
32 | 眾正環耶穌而坐,呼者曰:「汝母及昆弟在外求見。」 |
33 | 耶穌對曰:「孰為吾母?孰為吾昆弟?」 |
34 | 因環視坐眾曰:「此即吾母、吾兄弟耳。 |
35 | 蓋凡遵行天主之旨者,胥[7]為吾之兄弟姐妹及母氏也。」【註二】 |
附註
【註一】 | 「惟誹謗聖神者、罪在不赦。」聖神乃耶穌遣之以為人靈之光、引人向真諦者也。人而誹謗聖神、是甘心閉目、不見真光;則其心不能識真諦而獲常生矣。故曰:罪在不赦。非天主不欲赦其罪、乃人之不欲其罪之赦也。 |
【註二】 | 「蓋凡遵行天主之旨者、胥為吾之兄弟姐妹及母氏也。」猶太人所謂耶穌之昆弟,乃其從兄弟或表兄弟也。耶穌答曰:凡遵行天主之旨者、胥為其親屬。蓋以凡遵行天主之旨者、乃天主聖父之義子、亦為耶穌之義兄弟姐妹矣。所云母氏、意謂親屬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