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爾谷傳 第二章 |
第三章 》 |
第二章 耶穌赦罪、辯解舊儀
1 | 閱[1]數日,耶穌復入葛法農,眾聞其在寓, |
2 | 蜂擁而集,門無隙地。耶穌乃為講道。 |
3 | 有引癱瘓者至,四人舁[2]之; |
4 | 以人眾,不得近。乃按耶穌之所在,撤其屋頂,洞開一穴,並其所臥之褥縋之而下。 |
5 | 耶穌鑒[3]其誠,乃謂癱者曰:「小子,爾罪赦矣。」 |
6 | 會經生數人在坐,心竊議之曰: |
7 | 「異哉!斯人之言,何其僭妄[4]之甚也!捨天主外,誰能赦罪者?」 |
8 | 耶穌立燭其意,曰:「爾心何為竊議? |
9 | 或謂癱者曰:『爾罪赦矣。』或曰:『起攜褥行。』孰易? |
10 | 第欲爾曹知人子在世,自有赦罪之權耳。」 |
11 | 乃顧謂癱者曰:「命汝起,攜褥歸。」 |
12 | 其人起,亟[5]於眾前攜褥而出。眾奇之,歸榮天主曰:「如此靈蹟,向所未覩。」 |
13 | 耶穌復赴河濱,眾爭就之,為施訓焉。 |
14 | 既而他往,見亞爾弗子理味坐稅關,召之曰:「從余!」起而從之。 |
15 | 耶穌嘗讌[6]理味家,諸稅吏罪人與耶穌及其門徒同席,蓋從之遊者甚眾也。 |
16 | 法利塞人見其與稅吏罪人共食,因語其門徒曰:「彼乃與稅吏罪人共食耶?」 |
17 | 耶穌聞而答曰:「康健者不需醫,正唯病者需之。吾之來也,非召義者,乃召罪人。」 |
18 | 如望之弟子及法利塞人恆守齋,或來問耶穌曰:「如望弟子及法利塞人之徒,恆守齋,而汝徒獨不守齋,何也? |
19 | 耶穌對曰:「新壻在,賀婚之友能守齋乎?蓋新壻一日與之偕,若輩即一日不宜守齋。 |
20 | 惟時將屆,新壻被挈[7]而去,斯[8]其友守齋時矣。 |
21 | 人未有以新布補舊衣者,恐新布頓縮,反損舊衣,而破綻益甚。 |
22 | 人亦未有以新酒貯舊囊者,恐新酒醱[9]而突囊,酒既漏而囊亦不保。故新酒惟宜貯諸新囊耳。」 |
23 | 禮日;耶穌過田間,門徒且行且摘穗, |
24 | 法利塞人謂耶穌曰:「不見爾徒擅犯禮日禁例!」 |
25 | 對曰:「經載大維及從者飢時所為事,爾豈未寓目耶? |
26 | 彼於亞被亞大任大司祭時,如何入聖殿,食薦餅[10],且以授從者;而此餅固非司祭不能食也!」【註一】 |
27 | 又曰:「禮日之立為人,而非人為禮日;【註二】 |
28 | 夫人子固禮日之主也。」【註三】 |
附註
【註一】 | 見古經列王傳一第二十一章第一節至第六節。第十二章第十九節。第三十章第七節。依律薦於聖殿之餅、惟司祭能食之。然大維與從人因逃難絕糧、遂取薦餅而食、經不以為非。蓋絕糧之急、律文固可從權也。今耶穌之徒、禮日因飢而摘穗;則亦不違律令矣。 |
【註二】 | 「禮日之立為人、而非人為禮日。」禮日之立、欲人休息、藉以敬禮天主。然人不宜因禮日之休息、而重受其累。禮日飢而無食、人固可不休息而覓食也。 |
【註三】 | 「夫人子固禮日之主也。」禮日立於天主;耶穌則為禮日之主也。立之廢之、彼有權行之;則其可免門徒守禮日之定規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