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
第十章 遣七十二徒傳道、論愛鄰如己
1 | 厥後[1]主又簡七十二人,【註一】使其兩兩成行,豫往其將親蒞之城鄉, |
2 | 囑曰:「莊稼豐矣,而操作乏人。宜求莊稼之主,多遣工人,從事收穫。 |
3 | 往矣,予遣爾等,猶羔羊入狼羣! |
4 | 勿攜錢囊糧袋,及屐履[2]等物。途中亦勿與人招呼。 |
5 | 入一家,必先祝其平安; |
6 | 倘有平安子在,則爾之平安臨之;否則所祝仍反於爾。 |
7 | 居是家,就其日常所備者,食焉、飲焉;工而得值,孰云不宜?居則安之,毋輕徙。 |
8 | 入一邑,見納,食其所供, |
9 | 治其病者,告邑人曰:『天主之國,已近爾矣!』 |
10 | 入一邑,而不見納,則出至通衢[3],而告之曰: |
11 | 『爾邑之塵着我足,茲當爾拂去之。第爾應知天主之國在邇矣!』 |
12 | 予實語爾,他日,索多瑪之刑較斯邑猶易受也。 |
13 | 哀哉哥絡潯!哀哉珀璾達!假令爾中所顯靈異,顯於諦羅、西同,則早已披麻坐灰,幡然[4]悔悟矣。 |
14 | 故審判時,諦羅、西同之刑,較爾猶易受也。 |
15 | 鳴呼葛法農!爾欲被陟[5]而登青雲乎?爾必被降而入幽獄也! |
16 | 人能聽爾,是即聽予;人若拒爾,是即拒予;拒予,亦即拒遣予者也。」 |
17 | 未既,七十二人欣然而返,報曰:「緣主之名,鬼魔亦受制於吾儕矣!」 |
18 | 主曰:「曩者,予親覩沙殫如閃電自天而隕。 |
19 | 識之哉!予已授爾以權能,俾爾蹂踐蛇蝎[6],降伏邪魔,所向莫之能害。 |
20 | 第勿以鬼神服爾為喜,應以爾名書於天上自慶也。」 |
21 | 當時主感於聖神,不勝忻愉曰:「偉哉聖父!天地之主!【註二】爾令世之智者昧於妙道,而獨啟迪赤子之心。父乎,是誠爾之美意。 |
22 | 父已將萬有交付於予矣!知子惟父,知父惟子,與夫受子啟迪之人。」 |
23 | 乃謂諸弟子曰:「見爾所見,其目福矣! |
24 | 予實語爾,古來無數先知及君王,欲覩爾所覩,而未得覩;欲聞爾所聞,而未得聞也。」 |
25 | 時有一經生起而試主曰:「夫子,吾何修始可獲永生乎?」 |
26 | 曰:「經何云?」 |
27 | 曰:「爾當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力,盡爾之知,以愛天主,並愛鄰如己。」【註三】 |
28 | 主曰:「善哉對!但遵此行,爾則生矣!」 |
29 | 經生又強辯曰:「誰為吾鄰?」 |
30 | 耶穌對曰:「有人自耶路撒冷,下日里閣,道遇寇,褫[7]其衣,擊之,幾斃,乃棄而逸去。 |
31 | 適有司祭偶經其地,視而去。 |
32 | 理味人繼至,亦視而去。 |
33 | 復有沙瑪里人,順道過此,見而愍[8]焉; |
34 | 親注油酒於傷,以布裹之,乘以己馬,載至逆旅[9],予以照料。 |
35 | 次日,出二金,授店主曰:『善為照料,如有不足,迨予返,悉歸補。』 |
36 | 爾意三人中,孰為遭難者之鄰?」 |
37 | 經生曰:「憐之者是。」耶穌曰:「往矣!遵此行!」 |
38 | 一日途次,耶穌入一村,有女名瑪大,館之家。 |
39 | 厥妹瑪麗,靜坐足前聆訓。 |
40 | 瑪大忙於治席,向主訴曰:「妹任我獨自操勞,主寧無顧?請命之起而襄助。」 |
41 | 主應曰:「瑪大!瑪大!爾煩心焦慮,所務何多! |
42 | 然所需者,一而已矣!【註四】瑪麗所選,乃其善者,志之所在,不可奪也。」 |
附註
【註一】 | 「厥後主又簡七十二人。」呂譯新約作「主指派七十個別人。」法文 Botte 譯本、英文 Clarandon Bible,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Spencer 譯本、俱作七十人。通俗拉丁譯本、及 Martini, Crampon, Parsh 諸譯本、俱作七十二人。 |
【註二】 | 「偉哉聖父。天地之主。」原文如獻縣新經全集所云『父、天地的主宰、我讚頌你。』此譯文譯「我讚頌你」為「偉哉。」 |
【註三】 | 見古經 Dert. VI. 5 Lev XIX. 18. |
【註四】 | 「然所須者、一而已矣。」法文 Botte 譯本、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則為『然而須者少、甚或一而已矣。』其他譯本則與此譯文同為『然所須者、一而已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