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19

出自耶穌台灣
第十八章 新經全集福音若望傳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十九章 耶穌蒙難及安窀

1 比辣多乃令執耶穌而鞭之;
2 兵士編棘為冠,加諸其首,衣以紫袍,
3 共趨其前而呼曰:「猶太人王萬歲!」乃批其頰。
4 比辣多復出語眾曰:「爾其識之,吾以此人示爾,爾當知吾實未見其罪也。」
5 耶穌出時,首帶棘冠,身披紫袍。比辣多語眾曰:「可以觀其人矣!」
6 司祭諸長與吏胥見而大呼曰:「釘死之!釘死之!」比辣多曰:「爾曹自取釘之,吾則未見其罪。」
7 猶太人曰:「吾人有律法,依法彼當死,以彼自稱天主子。」
8 比辣多聞此益懼,
9 復入督轅問耶穌曰:「汝果奚自?」耶穌不答。
10 比辣多曰:「汝尚不與吾語耶?豈不知予有權釋汝,亦有權釘汝乎?」
11 耶穌對曰:「設非自天所授,爾亦焉能有權於我哉?是故交予於爾者,厥罪尤大。」
12 此後比辣多更圖釋之;詎猶太人疾呼曰:「爾釋此人,則不得為凱撒友矣!凡自稱為王者,即與凱撒為敵者也。」
13 比辣多既聞是言,乃攜耶穌出,至一處曰「石砌」,希伯來語曰「伽巴大」,而升坐定讞[1]焉。
14 是日適值免難節預備日,時在正午。比辣多猶太人曰:「覩爾王!」
15 眾乃大呼曰:「去之!去之!釘之於十字架上!」比辣多曰:「吾可釘死爾之王耶?」司祭長應曰:「凱撒而外,吾更無王!」
16 於是比辣多耶穌於眾以釘之。
17 眾執耶穌,曳之出;耶穌親荷十字架,至一地,名「觸髏地」,希伯來語曰「格爾格他」,
18 釘焉;與之同釘者二人,一左一右,耶穌居中。
19 比辣多書標,懸之架上曰:「納匝勒耶穌猶太人王。」
20 耶穌被釘之處離城不遠,故猶太人見此標者,數不在少。且用希伯來希臘拉丁三種文字書成。
21 猶太人之司祭諸長,乃謂比辣多曰:「勿書『猶太人王』,應書「彼自稱為猶太人王。」
22 比辣多應曰:「書者書矣!」
23 兵士既釘耶穌,取其外衣四分之,各得其一;又取其內衣,內衣無縫,徹上徹下,渾然織成;
24 兵士乃相與曰:「毋裂,且拈鬮[2]以觀孰得。」經云:
    「分我外服,鬮我內衣。」【註一】
於是乎應,此正兵士之所為也!
25 侍於耶穌架旁者,有聖母,暨聖母之妹、格老法之妻瑪利亞【註二】,與瑪達蘭瑪麗
26 耶穌見聖母及愛徒並立,乃謂聖母曰:「夫人,此爾子也!」
27 次謂徒曰:「此汝母也!」是後徒乃迎養於其家。
28 未幾,耶穌知諸事已成,為應經言,故曰:「予渴!」【註三】
29 近處適有一瓶,中貯醯[3],人以海絨濡[4]醯,束之莧[5]頭,擎[6]送厥口。
30 耶穌既嘗醯,乃曰:「成矣!」遂俯首而逝。
31 時值備禮日,猶太人不欲於禮日懸屍架上,蓋禮日乃大節日也,爰語比辣多命折斷其脛而下之。
32 兵士至,先折其懸於左右者之脛,
33 次及耶穌,則見其已死,未折其脛,
34 惟一卒以矛刺其肋,血水迸出,
35 為斯證者,乃一目擊其事之人,其證真實,渠自知己之所言不妄,俾爾等信之。
36 經云:「毋折其骨。」【註四】
37 又云:「眾將瞻仰其所刺之身。」【註五】至是乃悉見應驗矣。
38 亞利瑪大若瑟者,私淑耶穌,以畏猶太人故,迄未敢公然事之;至是乃具稟比辣多,欲領耶穌遺體;比辣多既准,乃來收屍。
39 而曩昔暮夜謁耶穌尼閣德睦,亦攜沒藥、沉香約百斤至。【註六】
40 二人同領遺體,循猶太人葬例,裹之以布,敷以香料。
41 近處有園,園有新成之生壙[7]
42 因值猶太人之備禮日,乃取其近便,即以是壙安窀[8]耶穌


附註

【註一】 「經云、分我外衣。鬮我內服。」見聖詠第二十二首第十八節。
【註二】 「暨聖母之妹格老法之妻瑪利亞格老法若瑟為兄弟。其妻瑪利亞與聖母為妯嫂。猶太語亦稱之為妹。
【註三】 「為應經言、故曰『予渴。』」「予渴」見聖詠第二十二首第十六節「心消融兮如蠟、喉焦如礫兮舌貼齶。」又見聖詠第六十九首第二十二節、「人既令予嘗膽兮、又飲予以敗醯。」
【註四】 「經云:毋折其骨、」見古經出谷紀第十二章第四十六節及戶籍紀第九章第十二節。
【註五】 「又云:眾將瞻仰其所剌之身。」見古經先知匝加里亞書第十二章第十節。
【註六】 「亦携歿藥沉香約百斤至」原文直譯則如呂譯新約所云:『帶着沒藥和沉香的混合品、約有一百磅。』然此譯文如文理譯本、含有「混合」之意。


注釋

  1. 定讞ㄧㄢˋ:判決確定。
  2. ㄋㄧㄢˊㄐㄧㄡ:抽籤。
  3. ㄒㄧ:醋。
  4. ㄖㄨˊ:沾濕。
  5. ㄒㄧㄢˋ:植物。
  6. 擎:舉高。
  7. 生壙:人生時預為準備之墳墓。
  8. ㄓㄨㄣ:墓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