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 新經全集/福音若望傳 第十一章 |
第十二章 》 |
第十一章 耶穌活賴柴魯、司祭等欲害耶穌
1 | 有賴柴魯者,病於伯大尼;伯大尼乃瑪麗及其姊瑪大之村莊; |
2 | 而瑪麗者,即曩以香油渥主,以其髮拭主之足者也。【註一】病者賴柴魯,即係其兄。 |
3 | 姊若妹因遣人告耶穌曰:「主所寵者病矣!」 |
4 | 耶穌聞訊,答使者曰:「斯病不致於死,惟以榮天主,亦以顯揚天主子。」 |
5 | 兄妹三人,皆耶穌之所愛也。 |
6 | 顧[1]聞賴柴魯病則滯留二日, |
7 | 始告其徒曰:「吾人當返猶太。」 |
8 | 徒曰:「猶太人正欲以石磔[2]爾,夫子乃欲再往,何也?」 |
9 | 耶穌曰:「一日之中,非有十二時乎?人若晝行,覩斯世之光,必不見蹶。 |
10 | 若夜行,則無光而蹶矣。」 |
11 | 既又曰:「吾輩之友賴柴魯睡矣,吾將醒之。」 |
12 | 徒曰:「主,果睡則愈矣。」 |
13 | 蓋耶穌言其已死,而諸徒以為言其安眠也。 |
14 | 於是耶穌乃明告之曰:「賴柴魯死矣! |
15 | 予此次不在彼處,實足為爾等慶,所以建爾等之信德也。且偕予往!」 |
16 | 多默一名提諦莫者,謂諸同道曰:「吾輩亦當偕往,寧與夫子同死!」 |
17 | 耶穌抵村,則賴柴魯葬已四日矣。 |
18 | 伯大尼距耶路撒冷僅六里許, |
19 | 猶太人多就瑪大、瑪麗而弔唁焉。 |
20 | 瑪大一聞耶穌蒞至,即出迎之;瑪麗則仍留宅中。 |
21 | 瑪大謂耶穌曰:「主若在此,吾兄當不至遽死, |
22 | 以吾知子有所求,天主莫不應也。」【註二】 |
23 | 耶穌曰:「汝兄必復活!」 |
24 | 瑪大曰:「吾亦知末日眾人復活時,兄必甦焉。」 |
25 | 耶穌曰:「予即復活!予即生命!凡置信於予者,雖死必生;【註三】 |
26 | 生而置信於予者,永不死。汝信之否?」 |
27 | 曰:「主乎,吾固信爾乃天主子,當臨之基督也。」 |
28 | 言畢,返家,私語其妹瑪麗曰:「師來矣,召汝去!」 |
29 | 瑪麗聞言急起,來謁耶穌。 |
30 | 時耶穌未入村,猶在瑪大迎迓處也。 |
31 | 猶太人唁瑪麗於室者,見其匆匆趨出,踵[3]之,以為其將詣墓而哭也。 |
32 | 瑪麗逕往耶穌所在,一見耶穌,即俯伏其足下曰:「若有主在,兄亦何至遽死?」 |
33 | 耶穌見其泣,且見同來之猶太人亦與同泣,為之慨然興悲, |
34 | 惻然問曰:「爾等葬之何處?」對曰:「主來視之。」 |
35 | 耶穌泣焉。 |
36 | 猶太人曰:「何其愛之深也!」 |
37 | 或曰:「彼曾啟盲者之目矣,獨不能令此人不死乎?」 |
38 | 耶穌悲憤填膺,來至墓前。墓原係一峒[4],其上鎮以巨石。 |
39 | 耶穌曰:「移石!」亡者之妹瑪大曰:「主乎!葬已四日,屍其臭矣!」 |
40 | 耶穌曰:「予不曾云:汝但能信,必獲覩天主之光榮乎?」 |
41 | 眾乃移石。耶穌仰視曰:「感荷[5]聖父垂聽,予固知予有所求,父莫不應也。 |
42 | 然予之言此,乃欲使環立於斯之眾庶,篤信父之遣予耳。」 |
43 | 語畢,乃大聲而呼曰:「賴柴魯,興[6]矣!」 |
44 | 死者應聲而出,手足縛布,面裹巾。耶穌曰:「解之使行!」 |
45 | 為弔唁瑪麗而來之猶太人,既覩耶穌所行,多信奉之; |
46 | 然亦有以其事往報法利塞人者。 |
47 | 司祭諸長及法利塞人,乃召集會議,僉[7]曰:「斯人多行異蹟,吾輩將何以處之? |
48 | 若聽[8]其所為,則眾庶咸將信之,而羅馬人必至而奪吾土吾民矣。」 |
49 | 其中有名蓋法者,值歲之總司祭也,告眾曰:「汝曹無知, |
50 | 盍思一人代萬眾死,以免舉國淪亡,於汝曹固有益乎?」 |
51 | 此言非由己出,實緣渠[9]適為本歲總司祭,故於無意中豫言耶穌之將為民犧牲; |
52 | 然奚止[10]為一國之民而已哉?即普天率土之天主子女,亦將會而集之,使成一體。 |
53 | 自此,若輩處心積慮,共謀所以殺耶穌。 |
54 | 耶穌亦不復公然行於猶太人中,乃退至郊野之地;入一鎮,名以法蓮,偕門徒居焉。 |
55 | 會猶太人之免難節將屆,節前多有自鄉間上耶路撒冷者,先行取潔, |
56 | 皆覓耶穌,羣立殿中,而相語曰:「爾謂彼將不來度節乎?」惟司祭長及法利塞人已曉諭諸民,如有知耶穌所在者,即當稟報,以便逮捕。 |
附註
【註一】 | 「而瑪麗者,即曩以香油渥主,以其髮拭主之足者。」所謂曩以香油渥主、蓋謂第十二章瑪麗以香油渥主之事也。此事為人所共知、若望乃先指其人、而後述其事。或有云此所謂曩以香油渥主、指露稼福音第七章所述之事。露稼述一罪婦、以香油渥主、然隱其名。論者故以瑪麗與露稼所述之罪婦、同一人也。若望傳第十九章又有瑪達蘭之瑪麗。此瑪麗抑與伯大尼之瑪麗、與露稼所述之罪婦、三者同為一人、抑為三人、抑為兩人、註疏家各異其說。 |
【註二】 | 「天主莫不應也。」直譯為『天主必允也。』 |
【註三】 | 「凡置信於予者、雖死必生。」此所謂生死、非謂暫世之生死、乃謂永生也。凡置信於耶穌者、雖死於暫生、必生於永生;其未死者、將永不死於永生而常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