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希伯來人書 第十三章 |
第十三章 聖子無今無昨
1 | 望爾等繼續努力,實踐友愛之德。 |
2 | 對於羈旅之人,亦當勉盡東道之誼;昔人有於無意中接納天神者焉。【註一】 |
3 | 視被囚者,一若己之被囚。視受苦者,一若己之受苦。 |
4 | 婚姻為聖潔之事,牀笫[1]不容沾辱。淫人妻女,必遭天誅。 |
5 | 立身處世,切莫貪財;若能知足,則常樂矣。天主不云乎: 「我决不爾棄, 有急我當濟。」【註二】 |
6 | 然則吾人應可泰然無憂,怡然而歌曰: 「有主相佑,遑恤其他? 血氣之倫,其如我何?」【註三】 |
7 | 對於前輩神師,曾授爾以天主之道者,應念念不忘,追思其生平行誼,而踵效[2]其信德。 |
8 | 耶穌基督,無今無昨,徹始徹終,而不變者也。 |
9 | 莫使支離忘本之異端,搖奪爾之心魂。務宜建樹信心於聖寵之上;勿可拘泥於飲食之事,以此自囿者,未有獲益者也。 |
10 | 吾人自有一祭臺,其祭物非若輩供職於帳幕中者所得而食焉。 |
11 | 正如若輩行贖罪祭時,大司祭將牲牷之血,攜入聖所,而以牲牷之身,焚於營外; |
12 | 故耶穌亦自殉於邑門之外,俾以其血聖化萬民。 |
13 | 因此,亦宜出而就之於營外,而與之共受垢辱。 |
14 | 蓋吾人在世,本無永久之城邑;吾人之所追求者,乃一未來之城府也。 |
15 | 故望爾等,恆因耶穌而獻天主以頌美之祭,萬口誦芬,結成薦菓[3]。【註四】 |
16 | 同時亦毋忘樂善助人,斯亦祭也;欲慰悅天心,莫善於此矣。 |
17 | 爾等之導師,責任綦重[4],朝乾夕惕,守望爾等靈心,俾來日有以復命;爾等自應順從其教訓,拳拳服膺,庶幾彼等於勞苦之中,獲得欣慰;切莫重貽[5]其憂,於爾等亦不利也。 |
18 | 請為吾儕祈求;蓋吾儕自問於心無愧日用之間,惟求遵行正道而已。 |
19 | 惟予所懇爾祈求者,欲使早日與爾團聚耳。 |
20 | 願平安之天主,曩憑永約之血,使吾主耶穌基督自死者中復活,而為羣羊之大牧者, |
21 | 賜爾才備德全,克行厥旨;並因耶穌基督,玉汝於成,俾有以慰愜天心也。願其享受光榮,永世靡暨,心焉祝之。 |
22 | 兄弟乎,予匆匆作書,書不盡意;勸勉之言,幸勿見罪。 |
23 | 蒂茂德已獲開釋,諒兄弟所樂聞也。渠倘能早日抵此,當與之同來視爾。 |
24 | 各位導師及聖徒,請代為問候。 義大利眾兄弟,問候爾等。 |
25 | 願恩寵恒與爾等偕,是所至禱。 |
附註
【註一】 | 見創世紀第十八章第三節。 |
---|---|
【註二】 | 見申命紀第三十一章第六與第八節、及若亞雅書第一章第五節。 |
【註三】 | 見聖詠第一百一十八首第六節。 |
【註四】 | 見先知阿塞亞書第十四章第二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