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tians/1

出自耶穌台灣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加拉太人書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章 聖道與世俗

1 宗徒葆樂,非由人所遣,亦非因人而立,乃奉命於耶穌基督,及賜其復活之天主聖父者,
2 偕此間諸同道,致書於加拉太各教會曰:
3 伏願我天主聖父【註一】及吾主耶穌基利斯督,降爾聖寵,錫爾平安。
4 耶穌秉承我天主聖父之旨,為吾人之罪而自舍其身,以脫吾人於斯邪惡之世。
5 惟願光榮歸於聖父,永世靡暨,心焉祝之。
6 曩者爾等因基督之聖寵,而蒙天主之恩召;曾幾何時,爾等竟已背棄所,而信從另一福音,此吾之所為驚訝不置者也。
7 夫福音豈有二哉?特有人予爾攪亂,而欲混淆基督之福音耳。
8 雖然,即在吾儕本人,或自天降臨之天神,苟其所傳於爾之福音,有異乎吾儕嚮所傳授者,皆宜服咒咀也。
9 吾儕前已言之,茲予重復言之,倘有人授爾等以福音,異乎爾等嚮之所受者,則斯人之服咒咀也必矣。
10 吾豈欲迎合世俗乎?抑求悅於天主乎?吾又焉能閹然而媚世[1]乎?閹然媚世,則不得為基督之僕矣。
11 明告兄弟,吾所傳之福音,非淵源於人世;
12 蓋吾既未受之於人,又非學而知之,惟憑耶穌基督之啟示而已。
13 吾舊日在猶太教中之生活,固爾等所夙聞也。當時吾於天主之教會,迫辱摧殘,無所不用其極;【註二】
14 而於猶太教義,造詣之深,超乎當年一般國人之上,以一片丹忱,擁護祖宗遺訓,不敢後人。
15 然選我於胎中,而召我以特恩者,【註三】
16 按其所悅樂之時,惠然以其聖子啟示吾心,令我傳道於外邦。吾即當機立斷,不屑謀之於血氣肉情,
17 亦未上耶路撒冷探訪前輩宗徒,逕赴阿刺伯,後又返大馬士革
18 閱三載,乃上耶路撒冷,謁基法,相處旬有五日。【註四】
19 其他宗徒,自之表弟【註五】雅各伯而外,悉未之見。
20 凡此種切洵非虛言,天主照臨,實鑒斯忱。
21 厥後我乃入敍里亞西利濟亞之境。
22 爾時猶太宗奉基督之諸教會,與予素無一面之緣;
23 第聞昔日之逼辱同人,摧殘聖道者,今已憣然歸正,而弘揚聖道矣;
24 莫不因予之故,而歸榮天主


附註

【註一】 「伏願我天主聖父」呂譯新約為『從上帝父、』無「我」字。
【註二】 此節至第十六節、聖葆樂述其歸化之經過。事見宗徒大事錄第九章。
【註三】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四十九章第一節。及先知葉肋未亞第一章第五節。
【註四】 宗徒大事錄第九章第二十六節至第二十九節、及第二十二章第十七節至第二十一節。
【註五】 「表弟」見馬竇福音第十三章第五十五節。


注釋

  1. 閹然媚世:遮遮掩掩地求悅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