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章 | 新經全集/宗徒大事錄 第十九章 |
第二十章 》 |
第十九章 葆樂傳道於依法所
1 | 當亞波羅在格林多時,葆樂經高原而至依法所,遇數徒,問之曰:【註一】 |
2 | 「爾奉教後曾受聖神否?」答曰:「否,且未聞有聖神也。」 |
3 | 葆樂曰:「然則所受何洗?」曰:「如望之洗。」 |
4 | 葆樂曰:「如望所施,乃悔改洗禮,明言當信後彼來者:即耶穌是已。」 |
5 | 彼等聞語,即奉主耶穌名受洗; |
6 | 葆樂為之按手,聖神臨之,咸操方言,逆知[1]未來; |
7 | 約十有二人。 |
8 | 葆樂入會堂,侃侃而言;歷三月,暢論天主國之理,以資勸化。 |
9 | 惟尚有人頑梗[2]難化,終不之信,且當眾詆毀聖道;葆樂捨之,並命信徒亦與之絕;而日於諦郎尼書院辯難析疑[3]。 |
10 | 如是者二年,亞細亞居民,無論猶太、希臘,咸得聞主之道。 |
11 | 天主假葆樂之手,廣行非凡聖蹟, |
12 | 甚至有人自葆樂之身,取巾或帷裙[4]以去,置於病者之身,病即霍然,厲鬼亦出。 |
13 | 時有猶太人遊行各處,誦咒祛鬼,向中魔者擅稱主耶穌之名曰:「予奉葆樂所傳之耶穌,勅[5]汝等出。」 |
14 | 行此者,有猶太司祭長士基瓦之二子; |
15 | 然厲鬼答之曰:「耶穌予所識,葆樂予所知;顧爾為何許人耶?」 |
16 | 中魔者即猛撲而制之,二人竟裸體負傷而遁戶外。 |
17 | 凡居於依法所之猶太人與希臘人,咸聞其事,悉皆震慴[6]。主耶穌之聖名,自是益宏, |
18 | 信者咸至,自白所行; |
19 | 巫者相率攜書以至,當眾焚之,計書價可值銀圓伍萬。 |
20 | 由是主道大興,所向風靡。 |
21 | 厥後,葆樂决意經馬其頓、亞該亞往耶路撒冷;自言至耶路撒冷後,必將一遊羅馬。 |
22 | 於是遣其助手蒂茂德、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而己則暫留亞細亞。 |
23 | 其時,為斯道故,掀起軒然大波。 |
24 | 有銀匠名底米丟者,因製諦雅納銀龕,使其徒獲利甚鉅。 |
25 | 至是,集其徒與同業曰:「諸君皆知吾人致富,端賴此藝, |
26 | 乃彼葆樂,不第於依法所,且幾遍亞細亞,勸阻多人,謂人手所製者非神,此汝等所見所聞也。 |
27 | 是不惟吾業有為人鄙棄之虞,即大女神諦雅納之廟,亦將衰落,而全亞細亞及普天下所敬之威靈,從此銷損矣。」 |
28 | 眾聞之,憤甚,咆哮曰:「大哉依法所人之諦雅納!」 |
29 | 於是全城騷動,眾執與葆樂同行之馬其頓人迦猶及亞里達古,蠭擁至戲園, |
30 | 葆樂欲衝入人叢,信徒止之。 |
31 | 亞細亞諸紳乃葆樂之友,亦遣人勸勿冒險而入。 |
32 | 時羣眾紛亂,喧嚷不已;而太半則茫然不知其會集之所以也。 |
33 | 有人擁亞力山大自人叢中出,猶太人推之使前。亞力山大以手示意,欲向眾分辯。 |
34 | 眾識其為猶太人也,更同聲呼曰:「大哉依法所人之諦雅納!」【註二】如是者約二時之久。 |
35 | 市書記長出而撫眾曰:「依法所人乎!普天之下,孰有不識依法所城乃為諦雅納廟及天降神像之守護者乎? |
36 | 事實昭然,不容置辯,是宜靜穆,不可造次。 |
37 | 汝等所執諸人,既未盜廟物,亦未褻我女神。 |
38 | 苟底米丟及其同業有所控訴,自有公庭及其有司在;兩造對簿可也。 |
39 | 欲决他事,亦可依法會議。 |
40 | 今日之亂,實屬無理取鬧;倘被查究,吾人將何以自解?」 |
41 | 語畢,即命眾散。 |
附註
【註一】 | 見致哥林多人第一書第一章第十二節;第三章第四節;第四章第六節;第十六章第十二節。 |
【註二】 | 「大哉伊弗所人之諦雅納」諦雅納者 (Diana) 羅瑪之女神也、司月、主田獵、與希臘女神雅德未特 (Artemide) 同一神也。故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與法文 Botte 譯本、此處俱作『大哉伊弗所人之雅德未特。』呂譯新約亦作「亞特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