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一 第十六章 |
第十六章 一切行為皆以愛德為本
1 | 為聖徒捐貲之事,予曩所訓示加拉太諸教會者,爾亦當遵例行之。【註一】 |
2 | 每週首日,爾等每人各按其經濟能力,提出若干,各自貯之;務使予來時,不復有臨時勸募之必要。 |
3 | 予一抵爾處,即擬備函派人,將爾之嘉惠送至耶路撒冷。至於人選,請爾定之; |
4 | 若須予親往,彼等伴我同行可也。【註二】 |
5 | 予目前須赴馬其頓一行;此行既畢,當赴爾處。 |
6 | 應可與爾小敍,或能在爾中過冬,再行辭別他往。【註三】 |
7 | 蓋予就爾時,雅不欲來去匆匆,希望能在爾中稍作勾留,主其能償我區區之願乎? |
8 | 惟在復活節前,擬暫留伊法所, |
9 | 因此間門戶洞開,頗有發展工作之餘地;第反對分子,亦不在少數耳。 |
10 | 蒂茂德如抵爾處,務望殷勤款接,勿使其有所顧忌。彼之為主服務亦猶予也, |
11 | 任何人毋得輕視。又望恭送其行,使其平安來此;蓋予極盼其與諸兄弟同來也。 |
12 | 至於亞波羅同志,吾曾竭力勸駕,欲其偕同諸兄弟訪爾,然彼一時無此意念,待有機緣,當亦可能一來也。 |
13 | 務望恆自儆醒,堅信不拔,莊敬日強,剛毅不屈,庶幾不愧為大丈夫。 |
14 | 爾等一切行為,當以愛德為本。 |
15 | 斯德法一家,乃亞該亞之首先奉教者,專心為聖教服務,此兄弟之所知也。 |
16 | 望爾等對於此等之人,及諸同勞者,亦能盡力效勞。 |
17 | 斯德法、福都納、亞該谷三人抵此,令予喜甚。若輩之所為,實能補爾等之不足; |
18 | 慰浣[1]吾心,亦慰浣爾心也;若是者,可不敬乎? |
19 | 亞細亞諸教會問候爾等。亞吉拉及波立西拉,會同彼等家中之同人,皆因主懇切問候爾等。【註四】 |
20 | 眾兄弟皆祝爾康樂。彼此當以聖潔之吻禮,互祝平安。 |
21 | 我葆樂親筆祝爾平安。 |
22 | 若有不愛主耶穌基督者,當被阿拿提瑪!(譯言「服咒詛」) 瑪蘭阿他!(譯言「主即臨矣」)【註五】 |
23 | 願主耶穌基督之聖寵,與爾等同在。 |
24 | 吾在基督耶穌懷中篤愛爾等!【註六】 |
附註
【註一】 | 見致羅馬人書第十五章第二十六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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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宗徒大事錄第二十章、與第二十一章。 |
【註三】 | 見宗徒大事錄第二十章第一節至第三節。 |
【註四】 | 見宗徒大事錄第十八章第二節、及致羅馬人書第十六章第三節。 |
【註五】 | 見默示錄第二十二章第二十節。 |
【註六】 | 章末、此譯本無「心焉祝之(亞孟)」一語。Westminster Version, Botte, 等譯本亦缺之。他種譯本、如通俗拉丁譯本、呂譯新約等則有之。 |
注釋
- ↑ 浣ㄏㄨㄢˇ:洗滌、洗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