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
第九章
第十章 》


第九章 遣十二徒傳道、耶穌顯容、預言受難

1 耶穌召集十二徒,授以制魔治疾之權能,
2 遣其宣揚天主國,施醫濟眾,
3 囑曰「首途勿有所攜,毋杖毋囊,毋糧毋銀,毋二衣,
4 入一家居之,以至別時,勿輕徙,
5 有不爾納者,離時拂去足塵,以證其非。」
6 諸徒出,徧歷鄉村,傳布福音,隨處施醫。
7 分封王希祿,聞耶穌所行,疑不能决;蓋或謂如望復活,
8 或謂伊理藹顯現,亦有謂古先知再世者;
9 而希祿則曰:「如望已為予所斬矣,則今茲所聞者,果何人耶?」意欲一覩其人。
10 宗徒返,向耶穌復命;耶穌率之,潛退至伯瑟德城;
11 為眾所悉,紛紛從之。耶穌欣然接納,為講天主國,需醫者醫之。
12 日既昃[1],十二子進謂耶穌曰:「盍遣眾散,俾往四鄉覓食投宿,此間乃荒涼之地也。」
13 耶穌曰:「爾予以食可耳。」對曰:「吾儕僅有五餅二魚,非往購辦,安能供斯眾?」
14 蓋當時人數不下五千,耶穌乃諭其徒曰:「令眾列坐,每列五十。」
15 諸徒如命使眾列坐。
16 耶穌乃持五餅二魚,仰天祈祝,剖而授徒,陳之眾前;
17 眾食且飽,拾餘屑得十二筐。
18 耶穌嘗燕居祈禱,諸徒與偕,耶穌問之曰:「眾人以予為誰?」
19 對曰:「施洗如望也,或則以為伊理藹也,亦有謂古先知再世者。」
20 耶穌曰:「顧爾曹以予為誰耶?」伯鐸祿曰:「天主之基督也。」
21 耶穌嚴戒諸徒,勿以告人;
22 且曰人子尚須備嘗苦難,為長老、司祭、經生所棄,終且被害,第三日復活。
23 耶穌諭眾曰:「人欲從予,務宜克己,日負其十字架,而隨予後。
24 蓋欲自保其生者,反將失之,惟為予之故,而舍其生者,克保其生。
25 人即富有天下,而喪亡其真我,亦有何益?
26 蓋凡以予及吾道為恥者,則人子憑己威光,且憑聖父、聖天神之威光,赫然臨格[2]時,亦必以其人為恥也。
27 予實語爾,現立於斯者,必有未嘗死味之前,得覩天主之國者矣。」
28 言後八日,耶穌率伯鐸祿、若望、雅谷伯登山祈禱。
29 禱時,厥容頓改,厥衣潔白而生輝;
30 倏有二人,與耶穌語,是為摩西、伊理藹,
31 顯現於榮光之中,共論耶穌將在耶路撒冷致命遂[3]志之事。
32 是時,伯鐸祿及其伴,昏昏欲睡。比[4]醒,則見耶穌光采煥發,二人與之同立。
33 方二人將別,伯鐸祿謂耶穌曰:「夫子,吾儕在茲樂甚;容設三幄,一為爾,一為摩西,一為伊理藹。」伯鐸祿實不審[5]其所言也。
34 言猶未已,有彩雲一朵,蔭覆諸徒。諸徒身入雲中,不勝駭怖;
35 有音發自雲間,曰:「斯吾聖子,吾所欣悅,【註一】爾曹其聽從之!」
36 當斯音之發,惟見耶穌獨留,是時,諸徒猶謹守緘默,未以所見語人也。
37 翌日下山,眾人迎迓[6]。
38 一人自人叢中呼曰:「夫子,祈爾垂顧吾兒!予惟此一子,
39 不幸中魔,忽焉狂呼,頓起痙攣,口流涎沫,鬼魔重創之,終莫之離,【註二】
40 曾求爾徒祛之,而若輩莫之能也。」
41 耶穌應曰:「噫!乏信乖戾之世代乎!予之偕爾容爾,將至何時?且引爾子來。」
42 童甫至,鬼復摔之倒地,痙攣益甚。耶穌訶斥邪魔,療童以歸諸其父。
43 眾人目擊天主宏能,莫不驚心動魄。
眾方稱羨其所行一切神蹟,耶穌獨告其徒曰:
44 「爾等其將此言深貯耳中!人子行將被付於人手矣!」
45 諸徒當時未達斯語,以其心尚有所蒙,故未解言旨,然亦不敢以問。
46 諸徒嘗起爭心,欲知同人孰為最大。
47 耶穌洞燭其意,乃攜一孩提至,使立己側,
48 而謂其徒曰:「凡以予名義納此小兒者,即納予,亦即納遣予者。蓋爾中最小者,斯為大矣。」
49 若望曰:「夫子,吾儕曾見一人,藉爾名以祛鬼魔;以其非吾黨中人,故禁之。」
50 耶穌曰:「毋禁!蓋不與爾相敵者,即附爾者也。」
51 耶穌昇天之期既近,遂毅然决然嚮往耶路撒冷,
52 命使者前行。使者至色馬里村,為之預備,
53 邑人以其顯欲赴耶路撒冷也,不願予以接納;
54 厥徒雅谷伯、若望覩此,乃曰:「主!欲吾儕召天火下降,以焚其人乎?」
55 耶穌顧而斥之曰:「爾等不自知所具者是何精神!
56 蓋人子之來,非以毀人,正欲濟人耳。」【註三】乃折往他村。
57 途次,有人謂耶穌曰:「任爾所之,吾願追隨。」
58 耶穌應之曰:「狐有丘,鳥有巢,人子獨無枕首地。」
59 又謂一人曰:「從予!」其人對曰:「主,容吾先行歸葬吾父。」
60 耶穌曰:「任彼死者葬死者,爾但宣揚天主國。
61 又一人曰:「吾願從主,第求許我別家人。」
62 耶穌曰:「手既扶犂,又後顧,不堪擔當天主國。」


附註

【註一】 「斯吾聖子、吾所欣擇」通俗拉丁譯本、及義文 Martini 譯本、法文 Crampon 譯本、與此譯文相同。其他譯本:如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Clarandon Bible, Botte, Spencer, Parsh 等、俱為『斯吾聖子、吾所簡擇。』
【註二】 「鬼魔重創之、終莫之離。」通俗拉丁譯本與義文 Martini 譯本、法文 Crampon 譯本、譯為「鬼魔重創之、始暫離之、」其他譯本如: Botte, Revised Version, Westminster Version, Clarandon Bible 則為『鬼魔重創之。猶難離之。』英文 Spencer 譯本、與呂譯新約、則如此譯文「鬼魔重創之、終莫之離。」
【註三】 「爾等不自知所具者是何精神!蓋人子之來、非以毀人、正欲濟人耳。」法文 Botte 譯本、英文 Clarandon Bible,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俱缺此數語,英文 Spencer 譯本、德文 Parsh 譯本、則存疑。Merk 希臘本亦缺之。通俗拉丁譯本與義文 Martini, 法文 Crampon 譯本、則存之。


注釋

  1. ↑ 昃ㄗㄜˋ:太陽向西傾斜。
  2. ↑ 格:至、來。
  3. ↑ 遂ㄙㄨㄟˋ:成功、成就。
  4. ↑ 比ㄅㄧˋ:及、等到。
  5. ↑ 審ㄕㄣˇ:知道、明白、清楚;同「諗」、「讅」。
  6. ↑ 迓ㄧㄚˋ: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