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章 | 新經全集/啟示錄 第二十二章 |
第二十二章 活泉
1 | 天神復示我以活水之川,澄澈如水晶,自天主及羔羊寶座源源而來。 |
2 | 流於大邑通衢中。川之兩畔,有生命樹;【註一】菓十二種,月有所產;葉可入藥,醫治萬民。 |
2 | 天下從此不復有災。天主及羔羊之寶座,永在邑中。諸僕奉事惟謹, |
4 | 常得承顏,聖名載顙[1]。 |
5 | 邑中不夜,亦無需燈火日光;主天主自照明之。諸僕秉權,神祚無疆。 |
6 | 天神告予曰:「凡茲所言皆真實無妄;乃眾先知之神靈所仰望之天主遣其天神,以不久將見之事,示其諸僕: |
7 | 『識之哉,予必速臨,凡守斯書之預言者,福矣。』」 |
8 | 凡此種種,皆我若望之所親聞親覩;既聞既覩,乃俯伏導我之天神前而朝拜之, |
9 | 天神止之曰:「慎毋為此!爾我與先知、兄弟、及共守此書者,彼此皆入同寅[2];惟當朝拜天主耳。」 |
10 | 又曰:「勿封緘斯書之預言;時已近矣! |
11 | 惡者篤於惡,邪者篤於邪,義者篤於義,聖者篤於聖。」 |
12 | 「我來在即,其拭目以待!我攜有報應,各按其行以施之。 |
13 | 我乃眾妙之妙,眾徼之徼,眾因之因,眾果之果,無始之始,無終之終也。 |
14 | 凡浣滌其袍,得近生命樹,而進聖邑之門者,福矣! |
15 | 凡梟獍[3]、巫覡、淫亂、兇暴、崇拜偶像、妖言惑眾者,皆當擯諸邑外。 |
16 | 我耶穌親遣天神以諸事示爾者,乃為眾教區之益。吾乃大維之根苗,光明燦爛之晨星。」 |
17 | 於是聖神及新婦曰:「望主速臨!」願聽眾咸曰:「望主速臨!」主曰:「渴者可來就我。從心所欲暢飲活泉之水。」 |
18 | 吾懇切告斯書預言之讀者:有敢加一字者,天主亦將加以本書之災; |
19 | 有敢削斯書預言一字者,天主亦將削其籍於本書所述之生命樹及聖邑之中也。 |
20 | 啟示者曰:「信哉,吾必速臨!」吾曰:「心所願也!主耶穌可以降矣!」 |
21 | 願主耶穌之寵佑,常與諸聖相俱,心焉祝之! |
附註
【註一】 | 「流於大邑通衢中、川之兩畔、有生命樹。」呂譯新約作『(1) 天使指給我看生命水底河在她的街道當中、明亮如水晶。從上帝和羔羊底寶座間流出來。(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獻縣新經全集作『在城內街道當中及河兩邊有生命樹。』Westminster Version 與此譯本相同。通俗拉丁譯本與 Spencer 譯本等與獻縣新經全集相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