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新經全集/聖伯鐸祿書二 第二章 |
第三章 》 |
第二章 天網恢恢
1 | 然適如昔日之有偽先知起自民間,將來爾中亦必有荒誕之師,潛播[1]異端,陷溺人心,乃至忘恩負義,否認其贖身之主,於以自速其亡。 |
2 | 且必有多人與之推波助瀾,同流合汚,以致真諦妙道,因斯輩之故,為世詬病。 |
3 | 斯輩貪汚成性,巧言如簧,以爾等為營利之具。若而人者,罪案夙定。天網恢恢,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註一】 |
4 | 昔者天神之干罪也,天主且毅然投之地獄,囚之冥府,以待審判。 |
5 | 古時人欲橫流,天主亦不惜使洪水氾濫,僅有宣揚道義之諾厄及同伴七人得濟。【註二】 |
6 | 又索多馬、蛾摩拉二邑亦為天主所黜,而付諸一炬,以為後世不肖之炯戒[2]。【註三】 |
7 | 當時所全者,惟憂心悄悄,慍[3]於羣小之義士羅德一人而已。 |
8 | 蓋羅德以正直之身,處於羣小之中,所見所聞,莫非橫行無道,中心惄焉如擣[4],無有寧日也。 |
9 | 觀此可見天主固知何以脫善人於危難,而將惡人留待審判之日,以受顯罸。 |
10 | 而縱慾逞邪,犯上作亂者,尤不能倖免。若輩目無法紀,怙惡不悛,誹謗有司,褻瀆神明。 |
11 | 彼大能大權之天神所不敢貿然控訴於主前者, |
12 | 若輩宵小之徒,竟敢大放厥辭,肆其謗毀。若而人者,實同不具理性之畜類,專為被宰而生者;對於己所不知之事,信口訕謗,害人適以自害, |
13 | 作孽反以自受;白晝狂歡,是其所樂;於爾席上,恣其饕餮; |
14 | 心懷叵測,為玷為辱;眸子不正,惟見邪淫;意志薄弱者,受其誘惑;惟利是圖,實地獄中人也。 |
15 | 若輩捨棄正道,流入歧途,與包掃兒之子巴拉盎實屬一路之人。彼巴拉盎者,貪戀不義之財, |
16 | 因過見懲,曾[5]有驢作人聲,斥責先知之狂妄焉。【註四】 |
17 | 斯輩乃無水之泉源,又如浮雲隨風飄蕩,終歸無明而已矣。 |
18 | 蓋斯輩大言不慚,提倡邪淫;凡初脫惡習者,鮮不受惑; |
19 | 以自由為號召,而自身則為腐敗之奴隸。蓋為邪惡所克者,即成邪惡之奴矣。 |
20 | 夫既因認識吾主耶穌基督,而脫濁世之習氣,今復重入羅網,從此休矣!且其晚節必有較前更醜者焉。 |
21 | 蓋與其知道而背命,孰若初未聞道之為愈乎? |
22 | 諺云:「犬有所吐,轉復茹[6]之;母豬方潔,又入泥中。」此言茲若人之儔歟。【註五】 |
附註
【註一】 | 此節直譯如獻縣新經全集云『他們的罪案、早已定妥、並沒有撤消。他們的喪亡、也不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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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創世紀第八章第十六節。 |
【註三】 | 見創世紀第十九章第二十五節。 |
【註四】 | 見戶籍紀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八節。 |
【註五】 | 見箴言篇第二十六章第十一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