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德颯洛尼人書二 第三章 |
第三章 勸勞作
1 | 最後尚望兄弟為吾儕祈禱,俾主之聖道日見發揚光大,如在爾中; |
2 | 且使吾儕得脫於傲慢小人之手,蓋信德固非盡人而有也。 |
3 | 惟主誠實無妄,必能使爾卓爾有立,保爾於惡魔。 |
4 | 吾儕仰體主心,深信爾等必能遵行吾儕之訓,始終如一; |
5 | 且主循循善誘,必能引導爾等之心,臻於天主之愛德,及基督之涵忍也。 |
6 | 吾儕以吾主耶穌基督名義,囑我兄弟,遠離寡廉鮮恥,不守吾人規範之兄弟。【註一】 |
7 | 蓋爾等固知應如何以吾儕為法也。吾儕昔在爾中,日用之間,未嘗不規行矩步[1], |
8 | 亦未嘗仰給於人,惟日夜躬自操作,以免加累於爾。 |
9 | 吾人非無權要求供養也;顧欲以身作則,俾爾等知所取法耳。 |
10 | 故當時吾儕曾予爾以明訓曰:「不勞無食。」 |
11 | 今聞爾中有行無紀律,不務正業,舍己耘人[2]者; |
12 | 茲吾儕憑主耶穌基督,勸誡若輩,安分守己,自謀生計,以糊其口。 |
13 | 同時望我兄弟繼續為善,孳孳不倦。 |
14 | 倘若有人不從此書之訓,當注意其人,羞與為伍,以激發其廉恥之心。 |
15 | 惟勿以仇敵視之,當勸之若兄弟焉。 |
16 | 願和平之主,隨時隨處,親賜爾等平安。願主與爾等俱。 |
17 | 我葆樂親筆問候爾等。凡我手書,必以此為徵;我之字體如此。 |
18 | 願我主耶穌基督之寵佑,與爾眾俱。 |
附註
【註一】 | 聖葆樂囑信友遠離不守規範之兄弟、是亦如致格林多人書一第五章所云、不與罪人通往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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