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經熊 (英文名:John C. H. Wu 或 John Wu Ching-hsiung),1899年-1986年,著名法學家,一名經雄,字德生,浙江省寧波鄞縣 (今鄞州區) 人。
生平
1899 年 3 月 28 日,出生於浙江省寧波府鄞縣 (今寧波市鄞州區)。早年父母即先後去世。六歲時,開始接受傳統啟蒙教育,讀文識字,背誦四書、五經。九歲時就開始學習英文。
1916 年,考入上海的滬江大學,與徐志摩為同窗好友。入讀滬江大學後不久,就轉學入天津的北洋大學 (今天津大學) 法律科預科。
1917 年,轉學入讀上海的東吳大學法科。東吳大學為美以美會所創辦。1917 年,吳經熊受洗禮入美以美會。
1920 年,於東吳大學法科畢業,為東吳大學之第三屆畢業生。隨後,遠赴美國留學。始入讀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 (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21 年,即在頗具影響的《密歇根法律評論》 (Michigan Law Review) 上發表了一篇法學論文,題為《中國古代法典與其他中國法律及法律思想資料輯錄》 (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是其法學研究之始。1921 年,獲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
取得博士學位後,吳經熊受資助開始遊學於歐洲。他曾在法國巴黎大學、德國柏林大學等歐洲著名學府從事哲學和法學的研究。遊學法國期間,著有法語論文《國際法方法論》 (La Methode du droit des gens),《成文國際法》 (Le Droit des gens positif) 和《論自然法》 (Droit Naturel)。1923 年,吳經熊應邀回到美國,在哈佛大學進行比較法哲學的研究。
1924 年,回國,出任東吳大學法科教授。1927 年,出任上海特區法院法官,並兼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28 年,出任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委員。1929 年,出任上海特區法院院長。
1929 年,受邀請出國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和西北大學講學。1930 年,回國。1933 年,出任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任上公佈有《中華民國憲法第一草案》,被稱作是《吳氏憲草》。1935 年,吳經熊創辦了《天下月刊》。
1937 年,皈依天主教。1940 年,吳經熊和妻子兒女移居意大利羅馬,並同時出任中華民國派駐梵蒂岡教廷之公使。1949 年,受聘出任美國夏威夷大學中國哲學之客座教授。1950 年,出任美國新澤西州西頓哈爾大學法學教授。
1966 年,移居台灣,出任中國文化學院教授。1986 年 2 月 6 日,逝世於台灣,享年八十七歲。
著作
- 《法律的基本概念》
- 《法律的三度論》
- 《施塔姆勒及其批評者》
- 《超越東西方》
- 《法學文選》
- 《法律哲學研究》
- 《法學論叢》 (Juristic Essays and Studies),1928年出版
- 《聖詠譯義》 (1946 年)
- 《新經全集》
- 《英譯〈老子道德經〉》 (1961 年)
- 《哲學與文化》 (1979 年)
- 《內心悅樂之源泉》 (1981 年)
- 《唐詩四季》 (1981 年)
- 《正義之源泉》 (Fountain of Justice:A Study in the Natural Law,1955)
- 《自然法:一個比較研究》 (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55)
- 《作為一種文化研究的法理學》 (Jurisprudence as a Cultural Study,1956)
- 《孟子的人生觀與自然法》 (Menciu's Philosophy of Human Nature and Natural Law,1957)
- 《中國哲學中的自然法與民主》 (Natural Law and Democracy in China Philosophy,1957)
- 《中國法律哲學史略》 (Chinese Legal Philosophy:A Brief History Survey,1958)
- 《法理學判例與資料》 (Cases and Materials on Jurisprudence,1958)
- 《自然法與基督文明》 (The Natural Law and Christian Civilization,1962)
- 《自然法哲學之比較研究》 (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