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
第十章 十二宗徒之使命
1 | 耶穌既召十二門徒,乃授以制伏邪魔之權,用以祛[1]魔治病。 |
2 | 十二門徒之名如下:第一、西門亦名伯鐸祿,其弟安德烈、 |
3 | 慈伯德子雅各伯暨弟若望、斐理伯、巴爾多祿茂、多默、稅吏瑪竇、亞爾咈子雅各伯、樹德、 |
4 | 加納人西門、茹答斯依斯加略、斯即日後鬻[2]主者。 |
5 | 耶穌遣十二子而諭之曰:「勿往異邦,勿入色馬里城邑, |
6 | 但訪求義塞家中之亡羊, |
7 | 隨在宣道,曰:『天國近矣。』 |
8 | 病者治之,死者起之,癩者淨之,眾魔祛之。爾既無功而受,亦應無酬而施。 |
9 | 毋攜金銀錢幣於爾腰帶。 |
10 | 首途[3]無行囊,無二衣,無履杖。蓋勞作者,不患無食也。 |
11 | 凡入城村,必探訪其可依者而居之,以迄他往。 |
12 | 入一家,祝其平安。 |
13 | 若其家堪當所祝,則爾之平安臨之;若不堪當,則爾之平安仍返乎爾。 |
14 | 人不爾納,不聽爾言,則離其宅,去其邑,拂爾足塵; |
15 | 吾實語爾,審判之日,索多馬、蛾摩拉之刑,較是邑猶易堪焉。 |
16 | 我遣爾等,如送綿羊入狼羣。故宜靈變如蛇,而淳良如鴿。 |
17 | 謹防世人,人將送爾於公會,撻爾於會堂, |
18 | 為我之故,解爾至有司與君王之前,對若輩及萬民,為吾作證。 |
19 | 爾被解時,勿慮將如何言,當作何語;屆時必示爾所當言; |
20 | 蓋言者非爾,實爾父之神,藉爾而言也。 |
21 | 必有兄付其弟於死,父付其子,甚有兒女起而攻其父母,而置之於死者焉。 |
22 | 為吾名故,爾將見惡於眾,惟忍堅到底,舍生不渝者,必得濟焉。 |
23 | 一邑見逐,則投他邑;吾實語爾,義塞諸邑,爾未遍歷,而人子已臨矣。【註一】 |
24 | 弟[4]不能超乎其師,僕不能超乎其主; |
25 | 弟能及師,僕能如主,足矣;家主且被人呼為魔王,况家人乎? |
26 | 雖然,人不足畏也;蓋藏者無不彰,隱者無不顯耳。 |
27 | 我暗中教爾者,爾當宣之於光中;爾貼耳所聞者,當布之於屋頂。 |
28 | 彼僅能殺身而不能滅靈者,不足懼也。惟能兼滅身靈於冥獄中者,斯可畏已。 |
29 | 雀一雙,非售銀一分乎?然爾父不許,無有一雀可隕於地。 |
30 | 即爾頭上之髮,亦莖莖見數。 |
31 | 是以無庸鰓鰓[5]過慮,爾固貴於羣雀也。 |
32 | 凡認我於人前者,我亦認之於天父之前, |
33 | 不認我於人前者,我亦不認之於天父之前也。 |
34 | 莫思我來,為錫[6]和平於世;我之來也,非錫和平,【註二】乃錫干戈。 |
35 | 蓋我來,則子疏其父,女疏其母,婦疏其姑。 |
36 | 人之讐仇,將起於蕭牆[7]之內矣。 |
37 | 愛父母勝於愛我者,非吾徒也。愛子女勝於愛我者,非吾徒也。 |
38 | 不負其十字架,而追踵於我者,非吾徒也。 |
39 | 自保其生者,失之;惟為我捨生者,得之。 |
40 | 人納爾,即納我;納我,即納遣我者。 |
41 | 以先知待先知者,其福報亦同乎先知。以義人待義人者,其福報亦同乎義人。 |
42 | 若有因門徒名義,而予此中最小者以一勺之水,我確語爾,彼亦不失其報矣。」 |
附註
【註一】 | 「吾實語爾、義塞諸邑、爾未遍歷、而人子已臨矣。」註疏家分兩派。一派謂「人子已臨、」指天地終窮、耶穌降來判世也。義塞人於亡國後、散居全球。故所謂義塞諸邑、指天下諸城也。持此說者有 Hilurius, Origenes, Beda, Silveira Maldonatus, Cornelius a Lapide, Schanz, Knabenbauer Rose。第二派註疏謂「人子已臨、」耶穌以大難降罰一民族也。一民族遭非常浩劫、乃天主判其罪罰、斯即人子降臨之時也。此處所言、乃降生後七十年、義塞亡國、耶路撒冷被毀於羅馬人也。主此說者,有 Calmet, Reische, Fillion, Vigouroux, Mausel, Crampon, Lagrange, Pirot. |
【註二】 | 「非錫和平、乃錫干戈。」耶穌之道、與世俗相背、反人之慾。故行耶穌之道、須反世俗之行、剋私慾之動、是則驅人與人爭、人與己鬬矣。故曰:「非錫和平、乃錫干戈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