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章 | 新經全集/福音馬竇傳 第二十八章 |
第二十八章 耶穌復活、命徒佈道
1 | 禮日後週首,【註一】拂曉,瑪達蘭之瑪麗偕瑪利亞謁墓。 |
2 | 地忽大震,上主天神自天而降,入陵園,移鉅石,開墓門,而坐其上, |
3 | 容耀如電,衣白如雪。 |
4 | 守卒驚駭失魄。 |
5 | 天神謂婦曰:「毋懼!吾知爾所覓者,乃為被釘死之耶穌。 |
6 | 彼不在此,已應其言而復活矣。可來一視其葬處, |
7 | 速往告其徒曰:『彼已自死者中復活,先爾等赴加利利,可於彼處見之。吾所能語爾者,止於此矣。』」 |
8 | 婦驚喜交集,捨墓疾趨,將以馳報門徒。 |
9 | 耶穌忽現於前【註二】曰:「錫爾康樂!」婦進抱其足而頂禮焉。 |
10 | 耶穌曰:「毋庸驚懼,逕告吾兄弟即赴加利利與我相見。」 |
11 | 婦既行,守卒入城,以其經過稟報司祭長。 |
12 | 司祭長與耆老集議,賂卒多金,曰: |
13 | 「當告民眾曰:『夜間吾儕方睡,其徒盜之以去。』 |
14 | 倘事聞方伯,予等當為緩頰,保爾無事。」 |
15 | 守卒受金,遵囑而行。於是斯言流傳猶太人中,至今猶然。 |
16 | 十一徒至加利利,登耶穌預指之山, |
17 | 既見耶穌,禮拜之。尚有數人心窃疑之, |
18 | 耶穌進前曰:「天上地下一切諸權,已賦於我。【註三】 |
19 | 爾其往勸萬民,服膺聖教,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為之行洗。 |
20 | 凡予所諭於爾者,爾亦當教之共守。予日與爾俱,迄於世末。」 |
附註
【註一】 | 「禮日後、週首。」猶太人之禮日(星期日)為星期六、其週自星期日至星期五。所謂禮日後、週首、即星期日也。 |
【註二】 | 「耶穌忽現於前。」按福音若望傳、瑪達蘭、瑪麗馳報伯鐸祿、中途未見耶穌。是則因其捷足飛奔、諸婦隨後。耶穌顯於諸婦、瑪麗已不與女伴同行、故未能見之。 |
【註三】 | 「天上地下一切諸權、皆賦於我。」耶穌因人性而捐軀、成其救世之功。天主聖父、乃以上天下地之權、俱賦與之。若論耶穌之天主性則與聖父同體、權限無別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