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論愛耶穌者應守其誡、耶穌許賜聖神

1 「莫令爾心忐忑不寧;爾信天主,亦當信予。
2 吾父宅中,廣廈萬間,足庇爾眾。如其不然,予必早已相告矣。
3 今予前往,必為爾預備居所;既往既備,當重來接爾,務使予之所在,爾等亦得與俱。
4 予之所往,爾識其途。」
5 多默曰:「乎,吾儕既不知爾之所往,又焉能識其途哉?」
6 耶穌曰:「予即途也,真諦也,生命也。人欲諧父,舍予末由。
7 倘爾真能識予,則亦必識予父矣。然今後爾當識之,且已睹之矣。」
8 斐理伯曰:「,示我以,於願足矣。」
9 耶穌曰:「斐理伯,予與爾俱,不為不久,爾竟尚未相識耶?夫睹予,即睹也,胡為猶曰『示我以』乎?
10 爾豈不信予之在之在予乎?予所授爾之訓,非予自言之也,實寓於予,躬行其道耳。
11 爾等當憑吾言而信予之在之在予也;
12 不然,則亦應憑予所行事蹟而信之。予切實語爾,凡置信於予者,必能行予之所行,且其所行將有大於斯者,以予歸故也。
13 凡爾因吾名而求者,予必成之,俾見榮。
14 若因吾名而有求於予,予將行焉。
15 爾若愛予,宜守吾誡。
16 予當求另遣保慰恩師,永與爾偕;
17 恩師非他,真諦之神是已。世俗不見此,不識此,故不克受之;爾則識之,以彼與爾偕,寓於爾故。
18 予決不相棄,致爾無依無恃,予必來與爾俱也。
19 瞬息之間,世將不復見予,爾獨見予。蓋予永生,爾亦因以有生焉。
20 是日既臨,爾等必知予之在,爾之在予,而予之在爾矣。
21 凡懷予之誡而踐履之者,斯為愛予之人,愛予者,必見愛於吾,予亦愛之,且願自顯於若人。」
22 樹德(非茹答斯依斯加略)問曰:「將何以自顯於吾儕,而不顯於世人乎?」
23 耶穌曰:「人若愛予,必守吾訓,則吾父必愛之,且將偕予同就若人,而以之為安宅。
24 人不愛予,則必不守吾訓矣。顧爾所聞者,實非吾訓,乃遣予之所訓也。
25 值茲與爾聚首之時,以此相告,
26 將以予名義,遣發保慰恩師,彼必教爾以一切,且使爾追憶領會予之所言也。
27 予以平安遣爾,予以己之平安施於爾等,而予之為施,亦有異乎世之所為矣。毋事忐忑,毋事疑懼;
28 爾已聞予言之,予去當復來,爾若真愛予者,則宜因予歸而喜,以實大於予也。
29 今事猶未成,先以告爾,俾事成而信彌篤。
30 嗣後不復與爾多言,蓋斯世之君,行將見臨。彼亦何有於我?
31 第予欲使世人知予愛,而一切惟之命是從。起矣!與予偕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