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續前
1 | 當時我受一葦似杖,聞言曰:「爾且起,以此杖測量天主聖殿及祭壇,並一計殿內崇拜者之總數; |
2 | 至聖殿外院,可置之勿量;蓋外院已歸外邦人,彼且蹂躪聖城,凡四十有二月。 |
3 | 吾當遣派二證者,披麻而預言,凡一千二百又六十日。」 |
4 | 二證者即宇宙主宰前之二株忠果樹及雙燈也。 |
5 | 如有欲害之者,彼二者必噴火滅敵;欲害之者適以自取其死耳。 |
6 | 二證者受有大權,能閉塞穹蒼,傳道期中使勿雨;且能令水變血,從心所欲,降災於地,以施懲罰。 |
7 | 二人作證既畢,將有猛獸出自無底深壑與之戰,勝而殺之, |
8 | 屍暴[1]大邑通衢,斯邑可譬稱為索多瑪與埃及,即二證所奉之主,亦曾被釘死於此。 |
9 | 二證既死,天下萬國之人紛來觀屍,凡三日有半;且不許安葬於墓。 |
10 | 當是時,世人咸將手舞足蹈以慶其亡,各備禮物,互相忻賀[2];蓋二先知曾痛懲斯世之人也。 |
11 | 越三日有半,天主之生氣入其屍身,二證復起,見者莫不駭愕。 |
12 | 二證聞大音自天呼之曰:「升此!」即飄然乘雲升天,諸敵皆目擊。 |
13 | 當時地大震,全邑十分之一成墟,死者七千人,餘皆惴惴焉,歸榮於上天主宰。 |
14 | 二禍方已,三禍不旋踵而至矣。 |
15 | 角七鳴,天上眾音並作,相和而言曰: 普天之下,率土之濱, 咸歸天主,基督是君, 千秋萬歲,統於一尊。 |
16 | 於是,在天主前居位之二十四老俯伏而拜天主曰: |
17 | 我主天主,今古恒存; 心歌腹詠,謝爾洪恩。 萬有主宰,實具全能: 親掌大權,統御乾坤。 |
18 | 萬邦作亂,天怒斯臨; 死者受鞫[3],其在於今; 凡爾臣僕,先知聖人; 諸凡在世,敬爾之名; 無大無小,蒙賞惟均。 惟彼無道,荼毒生靈; 必膺顯戮[4],從此沉淪。 |
19 | 當時,天主聖殿,洞開於天;結約之櫃,見於殿中;雷霆霹靂,眾聲並作,大地震顫,天降大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