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新經全集/啟示錄 第二章 |
第三章 》 |
第二章 致七教會書
1 | 爾其寓書[1]於依弗所教會之守護天神曰:「彼右手握有七星,而徘徊於七金燈之間者,有所曉諭於爾: |
2 | 爾之行實,爾之堅苦忍耐,悉在吾洞鑒之中;亦知爾不肯優容惡人,凡冒充宗徒者,爾竟能嚴加審察,而揭其偽妄;【註一】 |
3 | 且能忍辱負重,為吾之名,任勞任怨,曾[2]無懈意,此可嘉也。 |
4 | 第吾有不滿於爾者,以爾已無初愛之忱也。 |
5 | 亟宜反省何由而致墮落,從頭悔改,反爾初服[3]。不然,吾必蒞臨爾處,移奪爾檠[4],莫謂言之不豫[5]也。 |
6 | 然爾有一事實獲我心。蓋爾深惡尼各老黨人之所為,吾亦深惡之也。 |
7 | 願凡有耳者,諦聽聖神對諸教會之訓示:凡百折不撓,終克致勝者,吾必食以上主樂園生命之菓也。」【註二】 |
8 | 爾其寓書於斯米爾納教會之守護天神曰:「彼無始之始,無終之終,死而復活者,有所曉諭於爾: |
9 | 爾之憂患,爾之窮乏,吾所知也。雖然,爾實貧而富者也!彼自名為義塞人而非義塞人,實屬沙殫之黨羽者,謗爾誣爾,吾亦知之。 |
10 | 爾今後尚將遭受苦難;望爾毋餒。爾其識之,惡魔將投爾中若干人於獄;此所以予爾以磨練耳。且爾將受難十日,望爾忠貞至死,吾當加爾以生命之榮冠。 |
11 | 願凡有耳者,諦聽聖神對諸教會之訓示:凡百折不撓,終克致勝者,則二次之死無得而害之。」 |
12 | 爾其寓書於伯爾加莫教會之守護天神曰:「彼具有雙刃利劍者,有所曉諭於爾: |
13 | 吾知爾所處之地域,乃沙殫王位之所在也;而爾堅奉吾名,確乎不拔;即當吾之忠實證人安第巴被害於沙殫所寓之爾處時,爾之信德亦未被搖動。 |
14 | 惟吾對爾亦略有未滿;蓋爾中有少數人,服膺巴拉盎之邪道;巴拉盎者,即昔日教唆巴拉可置躓石[6]於義塞子孫之前,令食祭像之物,且誘其行淫者也。【註三】 |
15 | 今爾中亦有附和尼各老黨徒之主義者焉。 |
16 | 尚其悔改,否則吾不久必來爾處,以吾口中之劍,痛擊之。 |
17 | 願凡有耳者,諦聽聖神對諸教會之訓示:凡百折不撓,終克致勝者,吾必賜以潜藏之瑪納,頒以白圭[7],上鐫新名,惟受者識之,非外人所得而知也。」 |
18 | 爾其寓書於第亞底拉教會之守護天神曰:「彼天主聖子,目如火燄,足如精銅者,有所曉諭於爾: |
19 | 爾之行實,爾之仁愛、篤信、黽勉[8]、忍耐,悉在吾洞鑒之中;且知爾近來勉益加勉,成績斐然,超邁當初。 |
20 | 吾所不滿於爾者,以爾優容彼婦葉撒伯爾也。該婦自稱女先知,而以邪道熒惑[9]吾之諸僕,誘其行淫,且食祭像之物。【註四】 |
21 | 吾已予以充分時間,盼其悔悟;而彼終怙惡不悛,淫蕩如故。 |
22 | 識之哉,吾將投之於病榻;與之同流合汚者,如不幡悔,亦將痛懲; |
23 | 其子女均將夭折;俾諸教會皆知吾洞察人心,且將按爾中各人之行為而施報應焉。 |
24 | 至於在第亞底拉一般未惑於邪道,且未曾領教所謂『沙殫之深奧』者,吾無間然矣; |
25 | 惟望固執爾之所有,以至吾之重臨。 |
26 | 凡百折不撓,終克致勝,服膺吾道,至死不渝者,吾將賜以統治萬民之權,一若吾所受於父者, |
27 | 手執鐵杖以擊羣醜;如瓦缶[10]之毀碎焉。【註五】 |
28 | 且吾願以啟明之星賜於若人。 |
29 | 凡有耳者,可以諦聽聖神對諸教會之訓示矣。」 |
附註
【註一】 | 見宗徒大事錄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九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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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創世紀第二章第九節。 |
【註三】 | 見戶籍紀第二十五章第一節至第五節。 |
【註四】 | 見列王傳一第十六章第三十一節。 |
【註五】 | 見聖詠第二首第八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