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若望書三 | 新經全集 聖樹德書 |
啟示錄 》 |
聖樹德書
1 | 耶穌基督之僕,雅谷伯之弟,【註一】樹德,致書於天主聖父所垂愛,耶穌基督所庇護之諸蒙召者,曰: |
2 | 伏願天主降爾慈惠,錫爾安康,備承眷愛,受福無疆。 |
3 | 愛友乎,予早擬致書於爾,申論吾人所共承之救恩;今則更覺不容或緩,特馳書慰勉,極望爾等能不遺餘力,擁護當初所授於諸聖之信條。蓋此信條,一成不變; |
4 | 而比來[1]頗有不肖之徒,混入同道之中,假我天主之洪恩,以恣其私慾,明目張膽,否認吾人之唯一真宰,唯一真主耶穌基督。此輩大逆不道,實地獄中人也。 |
5 | 予茲所欲言者,無非爾所習聞素諳,第欲予爾以警惕耳。在昔主既拯斯民於埃及,厥後其中有狐疑不信者,主乃予以消滅。【註二】 |
6 | 更有不守本位,擅離本宅之天神,主亦永繫以鎖鍊,囚之幽獄,以待大審判日。 |
7 | 再加索多馬、蛾摩拉及其周鄰諸邑,皆以放縱恣肆,褻行無恥,爰[2]受永火之刑,用垂炯戒。【註三】 |
8 | 今日之醉生夢死,玷身辱體,目無主宰,凌辱天神者,亦復如是。【註四】 |
9 | 昔總領天神彌額爾與魔鬼奪摩西屍體也,猶且不敢擅作威福,加以無謂之凌辱,僅曰:「願主責爾」而已。 |
10 | 而此輩則不然;凡彼所不知之事,未悟之理,則大加慢駡,肆無忌憚;而彼所知者,惟五官之事,沉溺其中,至死不悟,其亦何異於禽獸乎。 |
11 | 哀哉此輩,既追踵該因,步其後塵;且以利忘身,而流入巴賴之歧途;又不惜與可拉並肩作亂,而自取滅亡也。【註五】 |
12 | 在爾等愛席之上,彼必與共,惟有恣其口腹,靦然[3]自飽,以玷爾清潔耳。此輩實同無雨之雲,為風所逐;秋後之樹,不結果實;外枯中乾,根株盡拔。 |
13 | 狂浪無鄉[4],長吐堪羞之沫;流星離宅[5],永歸漆黑之淵。 |
14 | 此輩之終局,亞當七世孫伊納夙已預言之矣。其言曰: 「主已偕其萬聖而來矣! |
15 | 將審判普天生靈,而處諸悖逆之罪,且按其平生之惡業謗讟[6],而施刑焉。」【註六】 |
16 | 此輩怨天尤人,牢騷滿腹,所行惟殉私欲,所言皆屬荒誕,阿諛諂媚,惟利是圖。 |
17 | 愛友乎,爾當猶憶吾主耶穌基督之諸宗徒告爾之言也。 |
18 | 其言曰:「末世必有輕薄者出,目無天主,惟知縱情恣慾。」 |
19 | 此輩即挑撥離間,使人分裂,但有血氣,全無靈感者也。 |
20 | 願我愛友,黽勉[7]自勵;於爾神聖之信仰上,好自建立;常憑聖神之默感,以祈以禱; |
21 | 庶克長遊於天主聖愛之中,而望我主耶穌基督加以慈惠,賜以常生。 |
22 | 對於不信之人,可矜者矜之,為釋其疑;可救者救之, |
23 | 猶如搶物於火;其他則哀矜而加以戒懼,避之若浼[8];即其身體所玷汚之衣裳,亦宜深惡而痛絕之也。 |
24 | 惟天主我等救主能保佑爾曹,不致失足,庇爾於其光榮之下,使爾毫無瑕疵,神樂洋溢。 |
25 | 吾願其因吾主耶穌基督,受享一切榮、一切尊、一切威、一切權、若永古、若今茲、奕世靡暨[9]、心焉祝之。 |
附註
【註一】 | 「雅各伯之弟」雅各伯即耶穌之表弟、耶路撒冷之司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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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戶籍紀第十四章第三十五節至第三十七節。 |
【註三】 | 見創世紀第十九章第四節至第二十五節。 |
【註四】 | 見聖伯鐸祿書二第二章第十節。 |
【註五】 | 見創世紀第四章第八節、及戶籍紀第二十二章及第十六章第一節至第五十節。 |
【註六】 | 引用偽書恩諾克書 (Heno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