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 新經全集/宗徒大事錄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
第十五章 耶路撒冷宗徒首次會議
1 | 爾時有自猶太來者,誡諸兄弟曰:「苟不依摩西舊例,領受割禮,則不能蒙救恩。」 |
2 | 葆樂、巴拿巴力與之辯。眾乃推定葆樂、巴拿巴及其他同道數人,就耶路撒冷之宗徒長老决之; |
3 | 會眾送之行。經輝尼基、沙瑪里,暢述異邦人之歸依,同道皆大歡喜。 |
4 | 既抵耶路撒冷,教會諸宗徒長老欣然延納;二人遂為縷述天主假其手所行諸事。 |
5 | 獨有法利塞派之教徒起而言曰:「若輩必須受割禮,且告以遵守摩西律法。」 |
6 | 於是宗徒長老集議此事, |
7 | 辯論既久,伯鐸祿乃起立而言曰:「兄弟乎!爾等固知天主夙選予於爾中,假予之口,使異邦人諦聽福音,因以起信。 |
8 | 即洞察人心之天主,亦曾為之作證,賜彼以聖神,一如吾人; |
9 | 使其心因信德而致潔,亦與吾人無異。 |
10 | 今爾何為拂逆天主,而欲以吾列祖及吾儕所不堪負荷之軛,加諸信徒之項乎? |
11 | 然吾儕固信己之獲救,乃賴耶穌之恩,與若輩無以異也。」 |
12 | 眾皆默然。後聆巴拿巴、葆樂詳述天主假其手,在異邦人中所行之靈異神蹟。 |
13 | 言竟,雅各伯應曰: |
14 | 「兄弟請聽吾言!西門頃言,天主夙已垂顧異邦,選取其民,歸依聖名。 |
15 | 先知所言,亦與此相符。 |
16 | 經云: 『厥事之後吾當歸,重建大維之殘帷。 收拾廢墟築新宅,萬象煥然映朝輝。【註一】 |
17 | 餘人至此亦歸主,萬邦一心戀庭闈; |
18 | 誰作斯語經綸主,真宰夙知今所為。』 |
19 | 吾意異邦人之歸順天主者,吾人不當再強其所難; |
20 | 第遺書[1]戒之:勿犯姦淫,勿食祭餘之物、勒死之牲,與牲畜之血。 |
21 | 蓋摩西之書,已徧傳諸邑,每值禮日誦之會堂由來舊矣。」 |
22 | 宗徒長老與會,眾遂推選素孚眾望之巴撤巴樹德及西拉二人,偕葆樂、巴拿巴同赴安提阿; |
23 | 並作書付之,書云:「充任宗徒長老之兄弟,敬候安提阿、敍利亞、基利嘉之異邦兄弟。 |
24 | 近聞有人由此前來,以言擾爾,搖惑爾心,此輩實未受吾儕之命; |
25 | 因此同心合意推選同人,遣之與吾所敬愛之巴拿巴、葆樂連袂[2]訪爾。 |
26 | 二君碧血丹忱,為吾主耶穌基督之名,而罔顧其生者也。 |
27 | 是故吾儕特派樹德、西拉,俾為爾面述種切[3]。 |
28 | 當知聖神與吾曹咸不欲復以無謂之重負,加諸爾身, |
29 | 惟毋食祭餘之物、牲畜之血、與勒死之牲,且勿犯姦淫;無染於斯,則善甚矣!敬祝康泰。」 |
30 | 葆樂一行奉使達安提阿,集眾授書。 |
31 | 展誦慰言,無不欣喜。 |
32 | 樹德、西拉原屬先知,復諄諄勉之,藉堅其志。 |
33 | 羈留多日,同人祝以平安, |
34 | 遣歸復命。【註二】 |
35 | 葆樂、巴拿巴仍留安提阿,偕諸同道宣揚福音,闡述主道。 |
36 | 越日,葆樂語巴拿巴曰:「茲當復返昔傳主道諸邑,探視同人,以識近狀。」 |
37 | 巴拿巴欲攜馬爾谷、若翰; |
38 | 葆樂以其曩昔在旁非利亞不予合作,擅自別去,堅執不可。【註三】 |
39 | 二人意見既左,遂各自分道。巴拿巴與馬爾谷乘舟赴居比路; |
40 | 葆樂則屬意於西拉。臨行,同人為之求主加以寵佑。 |
41 | 葆樂乃遍歷敍利亞、基利嘉,勗勉[4]諸會。 |
附註
【註一】 | 見先知葉肋未雅書第十二章第十五節。及先知亞莫書第九章第十一節。 |
【註二】 | 通俗拉丁譯本有此一節、文云「惟有西辣看着站下好。如達就自己回了日路撒冷(見獻縣新經全集)然近代註疏家多以此節非原文、Merk 希臘本亦缺之。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法文 Botte 等譯本、均不載之、故此譯本亦不載。 |
【註三】 | 見本書第十三章第十三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