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格林多人書二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
第十章 精神作戰
1 | 茲者我葆樂本人,欲憑基督之温柔謙恭,有所求於爾焉。頗聞人言,予與爾相處,晤時則恭,暌[1]時則踞[2]。 |
2 | 予今求爾毋使我晤爾時,不得不勇於敢為,用懲以凡夫俗子視吾者。 |
3 | 蓋吾人雖生於形體之中,然非從事於形體上之戰爭; |
4 | 因吾人作戰之武器,非屬形而下者,顧賴主之力,其効能則足以掃蕩一切險固之壁壘。 |
5 | 凡妄自尊大之幻想,違抗天主聖道之妄念,皆在摧毀之列;務使一思一念,順服基督而後已。 |
6 | 一俟爾曹之順服臻於純熟之境,吾儕即將懲罰一切悖逆抗命之徒矣。 |
7 | 何爾等眼光之淺耶!若有自矜其為基督之僕,曷[3]一思吾儕亦未嘗非基督之僕也。 |
8 | 吾雖稍誇吾儕之權力,亦不致有愧;惟此權力,係主所授以輔爾成立,非以致爾傾毀也。 |
9 | 予作此言,庶免書面威脅之嫌。 |
10 | 頗聞人言:「彼之書札,雖雷厲風行;而彼之形軀,則柔弱無能,言語更無足輕重。」 |
11 | 應知吾儕信上如何言,晤時亦必如何行也。 |
12 | 吾儕不敢與一般自衒自媒[4]者,較一日之短長,惟任若輩自相較量;實則皆淺識絀見[5]耳。 |
13 | 吾儕决不作超越範圍之誇耀;吾輩之範圍,以天主所畫者為限,而爾等則在此範圍之內。 |
14 | 吾儕之於爾等實無鞭長莫及之勢,蓋吾儕已以基督福音庇覆爾等矣。 |
15 | 吾儕亦未過份自誇,而貪他人之功以為己功也。但望爾等之信德,與日俱長;庶幾吾儕之範圍,亦得賴以擴張, |
16 | 所播福音當更遠矣。吾儕既不捨己耘人[6],亦不掠人之美。 |
17 | 惟是「人欲誇耀,誇耀天主也可;」【註一】 |
18 | 蓋稱許自已者,未足嘉也;惟為天主所許,斯可嘉已。 |
附註
【註一】 | 見先知葉肋未亞書第九章第二十三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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