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德颯洛尼人書一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二章 不容於國人

1 兄弟乎,曩者吾儕之詣爾處,實不為徒勞;此固爾等之所知也。
2 爾等諒憶當時吾儕在斐立比,雖已飽嘗辛艱凌辱,然賴我天主,再接再勵,餘勇可賈[1],復於重重磨折之中,為爾傳述天主福音。【註一】
3 蓋吾儕所持以勸人者,真實無妄,純潔無邪,而光明正大也。
4 吾儕既承天主不棄,托以福音,故惟知率直講道,不欲取悅於人,但欲取悅於洞察人心之天主而已。【註二】
5 吾儕未嘗用阿諛之詞,是爾等所知也。亦未嘗圖私利,是天主所知也。
6 我輩身充基督宗徒,不為不貴,然亦未嘗儼然自尊,求榮於爾,或求榮於人,
7 惟知自謙自抑,赤忱與爾相處,一如慈母之煦嫗[2]其子女;
8 不惟授爾以天主福音,即為爾犧牲性命,亦所甘心;蓋情之所鍾,有不能自已者焉。
9 兄弟當猶憶吾儕傳授天主福音時之如何艱辛困苦,躬自操作,夙夜不遑[3],以免加爾之累。
10 至吾儕之與爾等信徒相處,如何潔身自好,正直無私,無可指摘,此不惟爾等知之,即天主亦可為證也。
11 蓋爾等固知我等待爾人人,一如為父者之待其子,獎掖慰勉,耳提面命,
12 務使爾等立身處世,無忝天主,以副其召爾共享天國及光榮之美意。
13 且爾等一聞吾儕口授之天主福音,不以其為世俗之教,乃審知其實為天主聖道,而欣然納之。故聖道亦緣爾之篤信,而運其妙工於爾身;此尤吾儕之所引以為慰,而感謝天主不能自已者也。
14 兄弟乎,爾等實堪與猶太耶穌基督之諸教會,並駕齊驅。蓋爾等所遭受於爾國人之手者,與彼等所遭受於猶太人者,如出一轍也。
15 斯輩猶太人既殘殺主耶穌基督及眾先知,又復逐我同人,實天主之逆子,而人類之公敵也。
16 吾儕欲傳道於異邦人,以弘濟蒼生,若輩乃予以阻撓;因是若輩惡貫滿盈,而天主之盛怒,已臨其身矣。
17 兄弟乎,我儕雖暫與爾等睽隔,然中心愛慕,與日俱長。【註三】
18 渴欲與爾團聚。我葆樂實已一再發念,輒為沙殫所阻,未克如願。
19 嗚呼,於主耶穌臨格時,孰為吾之希望、吾之欣慰、吾之榮冕乎?非爾也耶?
20 信哉,爾等為吾儕之光榮與欣慰也。


附註

【註一】 斐立比飽嘗辛艱、事見宗徒大事記第十六章。
【註二】 見先知葉肋未亞書第十一章第二十節。
【註三】 呂譯新約有『我們既如喪失父母的孤兒』此語不見於各種譯文中。


注釋

  1. 餘勇可賈ㄍㄨˇ:尚有多餘的勇力可以出售。
  2. ㄒㄩˇㄩˋ:本指天地博愛,生養萬物;後比喻溫情撫育。
  3. 不遑ㄏㄨㄤˊ:無暇,沒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