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新經全集/聖伯鐸祿書一 第二章 |
第三章 》 |
第二章 逆來順受
1 | 是宜痛絕一切惡意、欺詐、虛偽、忮心[1]、譛謗[2], |
2 | 當如新生之嬰,一心愛慕純粹乳汁,日漸月漬[3],涵養心靈,以邀救恩。 |
3 | 蓋爾已親嘗主味,知其芳飴,【註一】 |
4 | 自宜欣然就之。渠乃具有生命之磐石,世人之所擯棄,而天主之所器重也。 |
5 | 爾等亦當勉成具有生命之小石,俾充建造聖殿之材料,而作神聖之司鐸;仰賴耶穌基督,奉獻精神上之祭祀以望天主之悅納, |
6 | 蓋經有之: 「我選一隅石[4],置之西温上; 斯石我所珍,賴之無觖望[5]。」【註二】 |
7 | 斯石於爾等信賴之者,實為至寶。然於不信之徒,則曰: 「梓人所棄,竟成隅石。」【註三】 |
8 | 又曰: 「此為躓石[6],觸之必蹶。」 若輩不順天主之道,宜其蹶也,亦定命耳。 |
9 | 而爾等則為蒙選之族,赫赫司祭,雍雍[7]神國,實天主之眷屬也。天主既召爾等出於黑暗,入於靈光,爾等可不表彰大德乎。【註四】 |
10 | 爾等昔日不成民族,今乃成為天主之民矣;昔日未蒙矜憐,今則已蒙矜憐矣。【註五】 |
11 | 親愛之同道乎,人生在世,猶如作客他鄉,務望自愛,切弗縱情恣慾,以戕賊心靈。【註六】 |
12 | 爾等與異邦人雜處,尤宜慎自檢點,勉立善表,務使謗爾者見爾善行,而頌揚天主於眷顧之日。 |
13 | 爾等應為天主之故,順服在位執權之人。君王乃人間元首,固無論焉; |
14 | 即其所派之督撫,亦無非為懲惡勸善而設也。 |
15 | 蓋天主之意欲爾行善,以塞愚夫愚婦悠悠之口。 |
16 | 爾固宜為自由之人,胸中灑脫,無所拘礙;然萬勿以自由為名,而行其放縱恣肆,犯上作亂之實。當為天主之忠僕, |
17 | 敬眾人、愛同道、寅畏[8]天主、尊重君王。 |
18 | 為僕者宜小心翼翼,順服其主人,不惟於温良者為然,即於苛刻者亦然。 |
19 | 凡橫逆之來,如能懷念天主而忍受之,斯可嘉矣。 |
20 | 爾若為惡而見責,即能忍受,亦有何功?正惟為善而遘辱[9],逆來而順受,乃能取悅於天主耳。 |
21 | 且爾之使命正在此中。蓋基督亦曾為爾茹苦,垂[10]爾楷式,俾爾踵效[11]。 |
22 | 基督平生未犯一罪,口無欺人之言。【註七】 |
23 | 見詬不反,見辱不校[12],將一切付諸公平主宰之手, |
24 | 肩負吾人罪累於十字聖架之上。彼之為此,惟欲吾人死於罪而生於義,「以彼創傷,療我瘡痍[13]」云耳。 |
25 | 爾等昔為迷途之羊,今乃得歸本牧;本牧者,即爾靈魂之監督也。 |
附註
【註一】 | 見聖詠第三十四首第九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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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八章第十六節。 |
【註三】 | 見聖詠第一百一十六首第二十二節。 |
【註四】 | 見出谷紀第十九章第六節、及先知意灑雅書第四十三章第二節。 |
【註五】 | 見先知阿塞亞書第二章第二十五節、及致羅馬人書第九章第二十五節。 |
【註六】 | 見聖詠第三十九首第十二節。 |
【註七】 | 此節至第二十五節、引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三章。 |